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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没忍住“剁手”的小伙伴们

维权必备法律知识一定要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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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石认为

洗碗机容量是对洗碗机性能影响巨大的参数,某网购平台同款式8套容量的某洗碗机价格是在4899元,差价1100元。而其购买的某洗碗机为某网购商务公司、某网购商贸公司特别定制的产品,在其他电商没有销售,某网购商务公司、某网购商贸公司对该商品的性能等方面相当清楚,其利用消费者无法从其他渠道比较,故意虚标容量欺诈消费者。

一般人难以了解洗碗机的容量差别,而被告在网页中将十套容量作为某洗碗机特有的买点大加宣传,并比同品牌同款式的洗碗机标高1000元,绝非粗心大意可以解释。

某网购商务公司、某网购商贸公司利用虚标容量的做法欺诈消费者,故意夸大宣传,从中牟取暴利,在双十一高价出售商品。石石受某网购商务公司、某网购商贸公司洗碗机虚假宣传的欺诈,所购产品无法满足家庭需要,协商处理未果,遂提起诉讼。

鼓楼法院主持调解

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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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鼓楼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如下调解协议:原、被告双方共同确认,被告某网购商务公司、某网购商贸公司应于2019年4月17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石石赔偿款12400元(含诉讼费239.5元)。

相关规定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及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准确,不得有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的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有此行为的,属于欺诈行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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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购物狂欢

各类促销活动缤纷而至

鼓楼法院在此提醒各大电商

虚假宣传真的要不得

同时,面对各种巨大优惠

不少人都忍不住不剁手

在此

鼓楼法院精心为大家准备了

6·18网购维权必备法律知识

赶紧get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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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①

之前付了预付款,现在又不想要了,商家说定金不能退,怎么办?

预付款的目的在于以率先支付一定款项作为合同履行的诚意,这一款项作为合同履行的一部分。所以,预付款实际上是合同应该履行款项的一部分,有时也称订金。定金则不然。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和订金的概念不同:定金有担保性质,如果你不履行合同,对方可以没收;订金是预付款,如果你不履行合同,对方只能依照合同,追究你的违约责任。

知识点②

很多网店会在店里声明,诸如购买后不换不退等等。

根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等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知识点③

网店店主说他们是特殊经营,不能开发票,这可以吗?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均规定: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征得消费者同意的,可以以电子化形式出具。

电子化的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可以作为处理消费投诉的依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网络商品经营者必须出具。

知识点④

店家欺诈的话,是否可以退一赔一?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知识点⑤

差评构成侵犯名誉权吗?

只要不涉及诽谤、侮辱性的言辞,是不构成侵犯名誉权的。消费者有权对自己购买的商品和享受的服务做出评价的权利。当然,对于一些恶意差评甚至是职业差评师,商家可以以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知识点⑥

网购食品导致人身损害可以要求赔偿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知识点⑦

网购买来的东西发现有质量问题,卖家不承认怎么办?

一定要保留好证据。网购时,消费者务必记住订单号,并对所购买商品的图片、交易过程进行截图保留,同时,发票、与卖家的聊天记录、卖家的商品网页截图、快递单据、商品实物等都是需要妥善留存的证据,必要情况下,还可以要求商家提供发票及对保修卡进行盖章。

消费者遇到纠纷后,应找准维权渠道,向网店所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维权,或者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工商部门投诉,将保留好的购物凭证提供出来,这将更有利于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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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鼓楼法院

编辑丨《法制日报》福建新媒体中心 邹晓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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