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兖州区:“小案件”积累“大和谐”

中国山东网4月20日讯(通讯员 姚军玲 李勇) 疫情期间,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西御桥派出所在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同时,以“创安创满”活动为抓手,秉持“小案不小,民利为大”的理念,对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类案件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快侦快破多起盗窃案件,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济宁市兖州区:“小案件”积累“大和谐”

作案多起,家中躲疫情被抓

2020年元旦以来,西御桥派出所辖区发生10多起电动自行车被盗案件。期间,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派出所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组织专门警力开展案件侦查工作。民警通过调取案发地点及周边道路的监控视频发现,犯罪嫌疑人每次盗取电动自行车后,不是将车辆直接转移,而是先将被盗车辆放置到另外一小区,再伺机将车辆取走。

视频侦查过程中,民警对关键时间点的100多个小时的监控视频进行筛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在兴隆庄镇大桥北路某小区多次出现,推断该小区为他的落脚点,通过进一步走访排查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及居住地址。

3月4日,西御桥派出所组织警力实施抓捕,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程某,并在其家中查获被盗的电动自行车一辆。据犯罪嫌疑人程某供述,其在疫情初期先后窜至123宿舍、莲花、民族、兴隆西苑等10余个居民小区,盗窃电动自行车10余辆,涉案金额近万元。后因疫情防控人员管控越来越严,他便不再外出偷盗,未曾想在家中被公安机关抓获。

倒查追踪,四天抓获嫌疑人

3月30日晚18时50分许,一群众停放在建设东路工商银行西侧的一辆电动四轮车被盗,价值13000余元。接到报警后,西御桥派出所民警迅速到达现场进行勘查,调取现场附近监控视频后发现,当日凌晨1时许,一名戴黑色口罩的男子步行到达作案现场,将电动四轮车盗走。民警立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视频跟踪,调取路口及周边店铺监控视频,发现犯罪嫌疑人实施盗窃后驾车从兖州城区逃往新驿镇方向,又从新驿镇进入汶上县境内。

办案民警兵分两路,一路赶赴汶上县,调取沿途监控视频继续追踪犯罪嫌疑人,一路通过对犯罪嫌疑人到达现场的视频进行倒查。在汶上县开展侦查工作的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已逃窜至梁山县境内时,另一路倒查监控的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当日乘坐火车来到兖州,出站后步行到现场作案。获得线索后,民警立即对出站口视频及旅客信息进行排查比对,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为梁山县梁山镇刘某某。

4月3日,办案民警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在家中抓获,其对盗窃事实供认不讳,并供述盗窃的四轮电动车已经销赃卖给菏泽市郓城县的吴某某。民警立即赶到郓城县城关镇,在吴某某的电动车维修店内将其抓获,顺线追踪,在郓城县开发区一废弃工厂内将被盗的四轮电动车查获。

济宁市兖州区:“小案件”积累“大和谐”

快速锁定,嫌疑人双双自首

4月2日早7时30分,酒仙桥南路一辆电动三轮车被盗。在案发现场,民警通过监控视频发现犯罪嫌疑人驾驶被盗电动三轮车顺酒仙桥路往北行驶,在兖州北站附近失去踪迹。民警赶到北站附近走访群众并调取沿街店铺的监控视频,发现在凌晨4时许,犯罪嫌疑人驾驶被盗的电动三轮车进入了兖州大安镇一小区,将三轮车停放在该小区后步行离开。

4月3日14时,犯罪嫌疑人又返回该小区将电动三轮车开走。民警继续视频追踪犯罪嫌疑人的踪迹,发现其驾驶偷来的电动三轮车途径曲阜进入泗水。民警立即到泗水开展侦查工作,通过视频监控、走访排查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身份。

正当民警准备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时,4月7日,犯罪嫌疑人曾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其同伙张某4月10日到西御桥派出所投案自首。二人对盗窃两辆电动三轮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被盗的两辆电动三轮车全部追回并发还给受害人。

当前,全区各级各部门全力投入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中,部分不法分子自以为公安机关无暇顾及,企图趁机作案,影响恶劣。兖州警方明确表示:“打击违法犯罪任何时刻都绝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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