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全國或將禁食狗肉?

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的暴發,雖然源頭尚未確定,但再次為濫捕濫食野生動物敲響了警鐘。我國各地陸續出臺“舌尖上的禁令”,嚴懲濫食野生動物。4月8日,農業農村部公佈了《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徵求意見稿)》(簡稱《目錄》)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列入《目錄》的動物,著按照家畜家禽進行管理,可以用於食用等商業利用。

農業農村部徵求意見

狗被列為伴侶動物

在《目錄》形成之前,對於野生動物的劃定等就存在諸多困惑:禁食野生動物包含哪些品類?牛蛙、龜鱉、金蟬等還能不能吃?此次《目錄》公佈並向社會徵求意見,從一定程度上釋放出信號:“舌尖上的禁令”即將劃定範圍。


如何看待全國或將禁食狗肉?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梳理發現,《目錄》包括家養的傳統畜禽和特種畜禽共31個種,其中,傳統畜禽18種,包括豬、普通牛、瘤牛、水牛、犛牛、大額牛、綿羊、山羊、馬、驢、駱駝、兔、雞、鴨、鵝、火雞、鴿、鵪鶉等;特種畜禽13種,包括梅花鹿、馬鹿、馴鹿、羊駝、珍珠雞、雉雞、鷓鴣、綠頭鴨、鴕鳥、水貂、銀狐、藍狐、貉等。

針對此前關注度較高的狗是否列入《目錄》,農業農村部在說明中回應,隨著人類文明進步和公眾對動物保護的關注及偏愛,狗已從傳統家畜“特化”為伴侶動物,國際上普遍不作為畜禽,我國不宜列入畜禽管理。

對陸生動物而言,國務院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制定並公佈的《畜禽遺傳資源目錄》中所列允許食用的動物種類,其人工養殖種群是被允許食用的,但其野外種群和該目錄以外的其他所有陸生野生動物均屬於禁止食用範圍。

記者瞭解到,近日,《深圳特區全面禁食野生動物條例》(徵求意見稿)將野生動物和貓狗都排除在可食用範圍之外,目前,該條例現已通過,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北京擅自放生擬最高罰2萬

山西將納入個人誠信檔案

在《目錄》形成之前,對於野生動物的交易、食用就已經被提上了立法層面。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出臺了《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明確全面禁止食用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以及其他陸生野生動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

《決定》出臺後,天津市、福建、浙江等多個省區市出臺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和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相關辦法、決定。但在“非食用性利用”上,各地掌握的標準和尺度不一。

《北京市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草案)》明確提出,全面禁止食用陸生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列入名錄的水生野生動物,以及以其為原材料製作的食品,同時禁止商場、超市、農貿市場等商品交易場所、網絡交易平臺提供交易服務。條例草案指出,禁止擅自放生。擅自實施放生活動的,將由野生動物保護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同樣是加大了處罰力度,4月1日,新修訂的《山西省實施辦法》稱為山西“史上最嚴”的全面禁食野生動物制度,既擴大野生動物保護管理範圍,也加大處罰力度。根據規定,今後在山西省行政區域內非法食用、獵捕陸生野生動物將面臨至少一萬元的罰款,非法交易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將面臨至少五萬元的罰款,違法行為涉及金額越高,相應的處罰也越重。同時,修改後的實施辦法還新增了將有關違法信息計入社會誠信檔案的規定,影響違法行為人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


如何看待全國或將禁食狗肉?


禁食野生動物

非食用利用也有嚴格規定

有動物保護專家曾表示,允許“醫用、展演、旅遊觀光、物種保護、種源繁育”領域利用野生動物,漏洞較大。事實上,以往非法從事野生動物養殖的單位或個人,也多是借物種保護、種源繁育的藉口,以“保護”之名,行“利用”之實。記者梳理發現,在野生動物的在非食用性利用上,也有多地近期出臺了相關規定。

青海省是野生動物的重要分佈區域和候鳥的主要遷徙地之一,該省野生脊椎動物605種,野生動物資源豐富。3月25日,《青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禁止非法獵捕、交易和食用野生動物的決定》獲得通過。青海省規定:因科學研究、疫源疫病監測、人工繁育、醫藥利用、公眾展示或者其他特殊情況進行非食用性利用的,應當實行嚴格審批和檢疫檢驗。

對於野生動物的買賣、食用之所以屢禁不止,也源自於一些地區民間對於野生動物捕食的傳統。

3月31日,廣東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廣東省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條例進一步提高非法獵捕、交易流通、食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懲罰力度,其中對食用者最高可處以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價值的20倍罰款。該條例將於今年5月1日起施行。

鑑於廣州市中醫藥文化深厚,《條例》在第六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藥膳的名義食用或者經營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及其製品作為藥品使用的,應當遵守有關藥品管理的法律、法規。

此外,《條例》還特別明確,公職人員違反本條例規定,食用野生動物的,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照前款規定處罰後,移交監察機關追究相關責任。


如何看待全國或將禁食狗肉?


延伸:對養殖戶進行補償引導穩妥退出

“野生動物”這一概念,不僅指自然狀態下的野生動物,還包括人工繁育的除家畜家禽之外的所有動物。據統計,我國以供應食品、毛皮、藥用原料、科研試材為目的人工繁育野生動物種類約100種,養殖企業及養殖戶約50萬家(戶),從業人員超過100萬人,年產值約500億元。

對於在養野生動物的處置問題,國家林草局提出了四條出路:科學實施放歸自然確保不造成生態危害;對存欄量大、超出當地生境容量的,由省級以上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協調跨區域、分期分批分散實施放歸自然;轉作非食用性合法用途。對具有藥用、觀賞價值的在養野生動物,依法依規加快行政許可和信息服務等工作,加速消化存量;對屬於禁食範圍養殖戶放棄養殖的外來野生動物,不得放歸自然,可委託代養或移交至具備條件的收容救護機構,今後根據科學研究和科普教育等需要進行合理調配;對確不能採取上述3種措施處置的在養野生動物,及時進行無害化處理。

在各地陸續出臺條例,全面禁食野生動物進入嚴管時期的同時,出臺相應的補償引導措施也在陸續出臺。

廣東省提出,對於因全面禁食野生動物後受影響的農戶調整、轉產活動,將給予一定補償,目前已在抓緊研究制定相關政策和補償方案,有關部門已經開展了補償安置的調研摸底工作,預計將於近期下發通知落實補償安置工作。

江西省則要求政府部門加大扶持力度,指導和幫助因執行“禁野令”受影響的農戶調整、轉變生產經營活動,幫助合法特種養殖企業、養殖戶轉型轉產,並根據實際情況,在就業培訓、社會保障、融資、稅收等方面依法依規予以支持。

在野生動物資源豐富的雲南省,一方面做好野生動物人工繁育場所的封控消毒,禁止交易,嚴禁遺棄和宰殺野生動物;另一方面按照國家林草局通知要求,迅速開展產業清理整頓基礎工作,對已核發的人工繁育許可證進行清理統計,逐個核實繁育場所實際固定投資、繁育動物種類及存欄量,組織研究起草有關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科學妥善處置後續事宜。

來自齊魯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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