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你的朋友圈有没有被“给我一面国旗”刷屏?
二、然而,“给我一面国旗”疑似涉及大量违法营销事件。根据我国《国旗法》第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
这样趁机营销的内容,不胜枚举
......
三、但是,要国旗要着要着就被玩坏了:
有人居然直接开始骗钱了:
四、根据我国《国旗法》第18条: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不得用于私人丧事活动。
根据我国《广告法》第9条: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
五、根据我国“国旗制法说明”(1949年9月28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主席团公布),“旗面为红色,长方形,其长与高为三与二之比”,我弱弱问一句,你们的圆形国旗和正方形国旗看着方不方,反正我是方了
六、难道这些属于公益广告?
公益广告:“指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良好道德风尚,促进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提高,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非营利性广告”。
非营利性不等于非盈利性!
也即:不要求盈利;
也即:不盈利也会违法。
可以,个人自行在头像中加入国旗元素并不违法;
但是,用做商业宣传就不一定了。
不过,虽然可以,但我们似乎更需要把自己的工作做好,照顾好亲人,遵守法律法规。
八、除了头像有国旗,我们的爱国应该表现在自己努力的让这个国家变得越来越好,我们造出的房子更抗震,食物更安全卫生,桥梁更结实,守住各行各业的职业操守与道德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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