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華縣:踐行“楓橋經驗”深化人民調解

湖南長安網4月8日訊(通訊員 賈章雄 劉湘萍 趙志平)人民調解是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第一道防線,是解決訴訟與非訴訟的重要工作機制。以“上下聯動,依靠群眾,預防糾紛,化解矛盾,維護穩定,促進發展”為主要措施的新時代”楓橋經驗告訴我們,只有將矛盾糾紛“化早、化小、化了”,化解在萌芽狀態,才能使“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鎮),矛盾不上交”的就地化解目標落到實處。2019年以來,江華瑤族自治縣認真踐行“楓橋經驗”,積極探索新方法,全縣的人民調解工作得到了進一步深化。

“點上開花,面上結果”

2019年以來,江華瑤族自治縣採取以點帶面式的人民調解工作措施,取得了良好成效。繼在萌渚社區駐縣人民法院調解室成立之後,又分別在沱江鎮、白芒營鎮、碼市鎮等鄉鎮成立了人民調解中心,共聘請了10名具有豐富調解經驗的老黨員、老教師、退休老幹部擔任人民調解員,負責轄區內的矛盾糾紛化解工作,成功化解各類矛盾糾紛449起。同時,縣司法局積極與各鄉鎮人民政府進行有效銜接,指導全縣各級人民調解組織開展各類矛盾糾紛的調處化解工作,共化解各類矛盾糾紛 2080起。在人民調解工作中,湧現了許多先進的典型,涔天河司法所長劉治軍被評為2019年度“全國模範司法所長”,碼市司法所長黃志剛被評為2019年度“全省司法所工作表現突出個人”,涔天河司法所被評為2019年度“全省司法所工作表現突出單位”。

“分類指導,重點化解”

著力解決好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的的難點、焦點、熱點糾紛,是江華人民調解的重要措施。2019年,萌渚社區駐縣人民法院、沱江鎮矛盾調解中心以集中化解某房地產公司民間借貸案件為重點,成功化解債權債務案件214起,為當事人挽回經濟損失約1.2億元;成功調解縣農村商業銀行貸款糾紛案件36起,追回貸款4.9億元。藉助省司法廳行政複議處下沉涔天河司法所調研之機,利用法律專家組的力量,以人民調解組織為平臺,全力化解了全縣歷史遺留各類山、林、水、土權屬糾紛10餘起。

“緊扣主題,重點摸排”

杜絕特殊人群參與涉黑涉惡案件,助推掃黑除惡工作。該縣司法局巧借掃黑除惡工作的東風,在全縣範圍內積極開展各類可能引發涉黑涉惡案件的矛盾糾紛大排查。一是認真參與由縣委政法委安排部署的“千名幹警大排查、大走訪、大化解”活動,積極參與、化解各類矛盾糾紛;二是以以重點管理人員為突破口,在社區矯正人員中積極開展掃黑除相關政策的宣傳教育工作,教育他們不參與宗族糾紛,不製造各種可能引發矛盾糾紛的事件,實現了特殊人群涉黑涉惡案件的零參與、零發案。

“整合資源,多措並舉”

採取基層人民調解工作與“一村一法律顧問”工作的有機結合的有力措施,深化人民調解。積極整合資金,2019年度全局共投入“以獎代補”資金 16萬元,兌現了省市縣規定的相關獎補政策。全面整合職能,在努力抓好人民調解工作大宣傳的同時,由縣司法局牽頭,全縣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等組成了法律顧問團隊,實現了法律顧問與鄉村的引導對接。法律顧問指導各村調委會依法調解疑難矛盾糾紛在合法性、民主性和可行性的原則下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為主要內容的民主管理制度體系,這些自治制度的確立為人民調解工作堅持依法調解和村規民俗相結合提供了豐富的適用調解淵源,使基層人民調解工作具有了強大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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