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紀評:沒有僥倖,主動投案是唯一出路

10月30日,《清廉永州》發佈消息:回龍圩管理區黨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劉功文同志涉嫌違紀違法,主動投案,目前正在配合永州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0月25日,《清廉永州》發佈消息:江華瑤族自治縣公安局小圩派出所副所長王濤濤、朱運河主動投案。

9月20日,《清廉永州》發佈消息:藍山縣人民檢察院案管辦主任唐桂姣主動投案。

最近一月,“問題幹部”主動投案成為人們關注的熱點,引發強烈反響。據統計,永州市自2018年以來共有85名黨員幹部主動交待了違紀違法問題,53名黨員幹部主動到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投案。“問題幹部”主動投案,是得益於紀檢監察體制改革持續釋放治理效能,得益於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得益於紀檢監察機關“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政策感召,喚醒了其對組織的信任、對黨紀國法的敬畏。也說明,黨風廉政建設一體推進“三不”(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綜合效應逐漸顯現。

近年來,永州市紀委監委始終持續保持反腐敗鬥爭高壓態勢,做到“打虎”“拍蠅”“獵狐”“拔傘”多管齊下,查處了一批大要案件,形成了強大震懾。今年1-3季度,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1551件,結案1006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999人,其中,縣處級幹部24人,鄉科級幹部132人,其他人員943人。

認清形勢,相信組織。回龍圩管理區原黨委書記趙文旺在懺悔錄中寫道:“唯有相信組織、依靠組織才是唯一出路,其它任何個人行為都是作繭自縛。”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幹了違紀違法的事,千萬別心存僥倖。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對主動投案者依規依紀依法給予寬大處理,勸誡“問題幹部”認清形勢,拋棄僥倖心理、放下思想包袱,選擇相信組織、依靠組織。

主動投案,回頭是岸。反腐敗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與其時刻提心吊膽,惶惶不可終日,不如儘早主動坦白,爭取組織寬大處理。“迷途知返,拉一把;不知悔改,嚴懲不貸”,對“問題幹部”來說,前方已是窮途末路,對抗組織只是徒勞,只有儘早回頭,懷著對黨的忠誠、對黨紀國法的敬畏之心,主動向組織說明問題,才是唯一正確的出路。

主動不主動,結果大不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明確,“處理違犯黨紀的黨組織和黨員,應當實行懲戒與教育相結合,做到寬嚴相濟”;“主動交代本人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問題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分。《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涉嫌職務犯罪的被調查人主動認罪認罰,自動投案,真誠悔罪悔過的,監察機關經領導人員集體研究,並報上一級監察機關批准,可以在移送人民檢察院時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

利劍高懸不會放過,正義終究不會缺席。奉勸那些深陷泥淖或徘徊迷途的人,在“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政策感召下,迷途知返,儘早完成自我的救贖!

(永紀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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