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車賊成網紅?不可怕,讓子彈飛一會兒,炒作也要接受社會檢驗!

“累死累活的,不如一個偷車的!”偷車賊成網紅,出獄拿著上百萬簽約,有豪車,這讓眾多網友忿忿不平。

這是一個一無技能、二無人緣(絕對草根)、三又懶惰的蟊賊,卻一夜成為網紅,上了熱搜。4月18日從柳州監獄出獄當天,周某就贏得幾個網紅經紀公司主動奉上兩三百萬簽約,外加後期提成(綜合開發、直播提成)的承諾。

小本懵了,也讓你瞠目結舌吧,真是“三觀”顛覆啊!

這就是網絡世界的“魔性”,不講“三觀”,只講流量,流量為王!誰能想得到一個偷電瓶車的慣犯的出獄,竟然醞釀成了一次互聯網的流量狂歡!

這也是“鬼畜文化”造成的現實惡果,網友們已經分不清他是好人,還是壞人,或是榜樣了。多年前,周某某因為在一段法制新聞裡說出“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這輩子都不可能打工的”等幾句“雷人語錄”,號稱“金句”,被互聯網以鬼畜養蠱的方式,包裝成了“竊格瓦拉”,儼然成了反主流價值觀的流量槓桿子,惡搞界的文化圖騰,鬼畜文化的顏值擔當。

如果一個偷車賊成為一個網紅,大家感覺這是好事還是壞事呢?

好的是,社會少了一個禍害(洗心革面,改邪歸正,不再跟社會搗亂),原來的受害者可能得到補償,開創了一種挽救渣渣的成功之路,也給草根些一點逆襲的希望!

壞的是,說明大家已經厭惡了充滿正能量的假話空話套話,而把發自內心的幽默當成寶貝;他會藉助不好的名聲(價值觀)直播撈金,容易誤導別人,引誘更多的人效仿;也會寒了廣大踏踏實實地努力工作的人的心;更怕他會不改錯,反而更加肆無忌憚,成為披著羊皮的狼,靠著沒有底線的流量,博取人們的眼球,以此來斂取錢財;最終會鼓勵一些不務正業的人“個性化”犯罪。

小本認為,任何事物的存在都有其道理,周某當網紅也有其合理的一面。一則他也是某一類人的代表,有不少“信徒”;二則我們姑且把這看著是眾多網紅紀經公司在挽救“竊格瓦拉”,是在做一次偉大試驗吧,不妨讓子彈先飛一會兒!

“四進四出”的偷車賊成網紅,可怕不?不可怕,炒作也要接受社會檢驗!

周某走紅,其實就是網紅公司在製造話題蹭熱點,賣的是熱點,壓根兒不是網紅公司的審美存在問題,更不存在價值導向問題,誰會認可週某的價值觀啊!網紅公司要的是流量,這些網紅公司根本就沒有什麼價值觀,他們只是想蹭點熱度,而周某不過是他們的工具,等到熱乎勁兒過去了,發現周某無利可圖,他們轉身比誰都快,又會去尋找或製造下一個熱點。

資本逐利,網紅蹭熱點,這是定律,任何炒作都要遵循這一規律!

偷車賊出獄當網紅,“不打工男”瞬間炒紅,真的太魔幻,但不可怕,也不應受限制,我們只需把網紅這一行業的底線和高壓線明確標識出來就行了,這些炒作自有社會來檢驗!

你們認為,這個“竊格瓦拉”能堅持多久?

偷車賊成網紅?不可怕,讓子彈飛一會兒,炒作也要接受社會檢驗!


偷車賊成網紅?不可怕,讓子彈飛一會兒,炒作也要接受社會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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