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掌握三個指標,就能測算出房地產項目該不該繳納土地增值稅!

目前,土地增值稅徵管方式是先預徵,達到清算條件再進行清算、多退少補。普通住房項目按銷售收入的2%預徵;非普通住房項目按銷售收入的3%預徵;其他房地產項目按銷售收入的4%預徵。當房地產開發項目全部竣工、完成銷售;或者已轉讓的房地產建築面積佔整個項目可售建築面積的比例在85%以上,就可以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但是,有些稅務機關對組織土地增值稅清算工作並不積極,主要原因是擔心清算會造成大面積退稅,從而影響當年收入計劃完成。其實,對房地產項目進行土地增值稅測算並不難,只要掌握三個指標,就能測算出房地產項目該不該繳納土地增值稅!

因土地增值稅稅制複雜,現以我市萬達廣場項目為例進行測算。

2019年04月29日,萬達地產集團有限公司以12億元的總價,成功競得我市市區三宗商住地塊,平均樓面地價為4152元/平方;住房裝修預售,平均售價為13800元/平方;根據住建部門信息,我市裝修住宅的開發成本是2800元/平方

以下利用單位售價、單位土地成本、單位開發成本進行土地增值稅稅負測算。理論依據是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稅率為30%;但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徵土地增值稅。萬達廣場出售住房均為普通住宅,可以享受免徵土地增值稅優惠政策。


只要掌握三個指標,就能測算出房地產項目該不該繳納土地增值稅!


一、按單位售價進行土地增值稅稅負測算

(一)單位售價:13800元/平方;

(二)單位扣除項目金額=4152+2800+695+110+1390=9147元/平方

1、單位土地成本:4152元/平方;

2、單位開發成本:2800元/平方;

3、單位開發費用:(4152+2800)*10%=695元/平方

4、單位應計稅費:(13800-4152)/(1+10%)*10%*(7%+3%+2%+0.5%)=110元/平方

5、單位加扣:(4152+2800)*20%=1390元/平方

(三)單位增值額=13800-9147=4653元/平方

(四)增值率=4653/9147=50%

因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不能享受免徵土地增值稅;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稅率為30%。

(五)單位銷售面積應繳土地增值稅=4653*30%=1396元/平方


只要掌握三個指標,就能測算出房地產項目該不該繳納土地增值稅!


二、按總售價進行土地增值稅稅負測算

根據萬達廣場預售信息,總建築可售面積為290398平方,按單位13800元/平方計算,該項目總售價為40.75億元,應預繳土地增值稅0.80億元,測算應繳土地增值稅4.05億元,測算應補繳土地增值稅3.25億元。


只要掌握三個指標,就能測算出房地產項目該不該繳納土地增值稅!


三、結論

以上測算,數據的準確性雖不能達到100%,但能達到90%以上,能使主管稅務機關有效管控稅源,防止心中無數、不敢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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