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隻腳踩在公交車踏板上 她算乘客嗎?

一隻腳踩在公交車的踏板上,人還沒完全上車,這個人個算公交車的乘客呢?這個問題,有的人可能覺得沒什麼意義,乘客不乘客的,能有多大區別呢?如果這個人受傷出了事,區別還是蠻大的,不算乘客,這個人就是交強險合同裡頭的”第三人“,保險公司要賠交強險的,算乘客的話,就沒得賠。最近,通州法院三餘法庭就審了這麼個案子,被告保險公司說的,原告一隻腳已經上了車,沒得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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