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成了公司股东引发诉讼,化解“官民”纠纷有新招


莫名成了公司股东引发诉讼,化解“官民”纠纷有新招

因为身份证被盗用,宁夏的修女士莫名其妙成了杭州一家公司的股东,并由此引发了一场行政诉讼,着实让她头疼不已。好在该起行政争议处理过程中,下城法院凝聚各方合力,最终促成争议实质性化解

莫名成了公司股东,她将市场监管局告上法院。

2019年1月,修女士因生意经营需要准备设立一家公司,却在申请过程中被意外告知,自己已经是杭州一家广告公司的股东和法定代表人了。“我是宁夏人,常年生活在北京,什么时候成了杭州公司的股东?”更令其郁闷的是,这家于2014年10月注册成立的公司,因存在多项异常经营行为已被列入工商黑名单,修女士也因此列入黑名单无法再注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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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修女士向下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诉要求撤销公司注册登记。因申诉未果,修女士随即起诉至下城法院,要求判决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公司注册登记

笔迹鉴定+综合分析,法院发出撤销建议。

为了支持自己的主张,修女士向法院提出申请,对登记机关留存的案涉公司设立过程中形成的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材料中,原告签名的真实性进行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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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显示,上述材料中“修某”的签名均非修女士本人所写,结合其身份证曾丢失的事实、实际居住生活情况以及与杭州之间的联系,法官认为修女士被冒名登记为公司股东的可能性极高。基于上述情况,下城法院向下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了启动拟撤销调查公示程序的建议。

凝聚各方解纷合力,四方远程促成撤诉。

案件受理后,下城法院积极发挥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的沟通、协调功能,多次组织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化解途径。此外,基于和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协商拟定的《下城区关于联合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办法》中的约定:对行政行为有可能认定违法,存在可能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情形,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共同开展工作,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下城法院同时将案件抄告区检察院,邀请其协助配合。

检察院依职权进行相应调查后,也认同法院的意见,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了要求启动拟撤销调查公示程序的检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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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远程现场

拟撤销公告发出后,3月30日,正值疫情防控期,下城法院与区检察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修女士

通过四方视频远程,就案件处理情况进行系统梳理,并对修女士的困惑作了详细解答。经过充分沟通、释法析理,修女士放宽了心,当场由代理人提交撤诉申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近年来,下城法院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充分发挥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作用,2019年至今共调解、撤诉行政案件30件。为进一步推动行政争议及时有效化解,切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下城法院与区检察院、区司法局于3月23日联合出台《下城区关于联合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办法》,着力构建通力化解行政争议的工作格局。

一是建立工作联络长效机制。三方成立联合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小组,指定联络员负责具体对接,定期通报受理的案件情况及数据,加强信息互通,实现资源共享,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二是坚持通力协作、优势互补。将存在违法、瑕疵行政行为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当事人合理诉求无法解决等九类情况列为联合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重点,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由司法局负责督促行政机关、搭建沟通平台,法检两家负责加强协调沟通,推进争议化解,三方协作促成纠纷化解,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

三是促进行政争议化解机制有效衔接。明确在开展争议联合化解工作中,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律师、公证员、社区工作人员等作为特邀调解员参与其中。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积极延伸职能,协商提出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及复议建议,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减少行政争议。

下一步,下城法院将继续强化诉源治理,发挥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作用,凝聚多元解纷合力,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积极助推基层治理、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在行政诉讼中的获得感。

文案:Sum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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