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復課開學了,學校食堂怎麼管?

近期,隨著國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持續向好,多個省市陸續發佈了中小學復課開學的具體時間。“萬獸終於要歸籠啦!”一時間家長的朋友圈都是齊刷刷地“鑼鼓喧天,歡聲雷動”。然而一轉念,家長們又會為同一件事擔憂:校園食堂,現在安全嗎?

家長對學校食堂安全的擔心,因為疫情而陡增:食物供應環節會不會有沾染病毒的可能?孩子太多,座位間隔不夠,會不會有交叉感染的風險?食堂大師傅的健康狀況,學校有沒有嚴格把控?

這些問題,不光家長關注,學校也非常關心。畢竟一旦風險轉化,責任重大。

2019年2月20日,教育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和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三個部門聯合發佈了一部規章,其實已經回應了家長們的擔憂。這部規章就是《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

如果認為食堂存在風險隱患,家長起碼要知道該找誰。《規定》裡要求,學校食品安全實行校長(園長)負責制,學校應當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營養健康管理人員,建立並落實集中用餐崗位責任制度。

如果對食堂的食物供應不放心,家長有渠道查詢食物信息。《規定》裡要求,學校應當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開制度,利用公共信息平臺等方式及時向師生家長公開食品進貨來源、供餐單位等信息,組織師生家長代表參與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的管理和監督。

如果對食堂座位等安排有意見,家長有權向學校反映。《規定》裡要求,學校在食品採購、食堂管理、供餐單位選擇等涉及學校集中用餐的重大事項上,應當以適當方式聽取家長委員會或者學生代表大會、教職工代表大會意見,保障師生家長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監督權。學校應當暢通食品安全投訴渠道,聽取師生家長對食堂、外購食品以及其他有關食品安全的意見、建議。

學校在食堂管理中的義務也很明確。如《規定》所述,學校食堂應當建立健全並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照規定製定並執行場所及設施設備清洗消毒、原料採購至供餐全過程控制管理、餐具飲具清洗消毒等;食堂從業人員在必要時應當進行臨時健康檢查,且健康證明應當在學校食堂顯著位置進行統一公示;學校食堂應當具有與所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供餐人數相適應的場所並保持環境整潔,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汙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學校食堂應當根據所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供餐人數,配備相應的設施設備,並配備消毒、盥洗、採光、通風等設備設施。

應該說,《規定》覆蓋了學校食堂合規管理的方方面面,學校必然要參照《規定》執行,主管部門也會以《規定》為依據對學校食堂進行監督檢查。尤其在疫情期間,主管部門對學校食品安全加強監管力度,以及眾多家長參與監督意願的提升,也將讓《規定》的約束力更為凸顯。

3月23日,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聯合下發《關於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春季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就學校落實食品安全校長(園長)負責制、核查清理所有食品原料、從業人員健康管理等提出要求。總之,疫情防控與學校食品安全要同研究、同部署、同推動,那麼,學校如何更加精準執行《規定》的相關條款?如何更加明晰校方的主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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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單位:中國工商出版社 新媒體部(數字出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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