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實穩元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摘要

(2020年4月17日更新)

基金管理人: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託管人: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嘉實穩元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經中國證監會2016年9月9日證監許可[2016]2072號《關於准予嘉實穩元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註冊的批覆》註冊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於2017年3月9日正式生效,自該日起本基金管理人開始管理本基金。

投資有風險,投資者申購本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招募說明書。

基金的過往業績並不預示其未來表現。

本摘要根據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說明書編寫。基金合同是約定基金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資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當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額的行為本身即表明其對基金合同的承認和接受,並按照《證券投資基金法》、《運作辦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基金投資人慾瞭解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和義務,應詳細查閱基金合同。

本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的過往業績及其淨值高低並不預示其未來業績表現。

本招募說明書已經本基金託管人複核。本招募說明書所載內容截止日為2020年3月18日,有關財務數據和淨值表現截止日為2019年12月31日(未經審計),特別事項註明除外。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基本情況

1、基本信息

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經中國證監會證監基字[1999]5號文批准,於1999年3月25日成立,是中國第一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是中外合資基金管理公司。公司註冊地上海,總部設在北京並設深圳、成都、杭州、青島、南京、福州、廣州、北京懷柔、武漢分公司。公司獲得首批全國社保基金、企業年金投資管理人、QDII資格和特定資產管理業務資格。

(二) 主要人員情況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監事、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基本情況

牛成立先生,聯席董事長,經濟學碩士,中共黨員。曾任中國人民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監管司副處長、處長;中國銀行廈門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掛職);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銀監會)非銀行金融機構監管部處長;銀監會新疆監管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銀監會銀行監管四部副主任;銀監會黑龍江監管局黨委書記、局長;銀監會融資性擔保業務工作部(融資性擔保業務監管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中誠信託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總裁。現任中誠信託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兼任中國信託業保障基金有限責任公司董事。

趙學軍先生,董事長,黨委書記,經濟學博士。曾就職於天津通信廣播公司電視設計所、外經貿部中國儀器進出口總公司、北京商品交易所、天津紡織原材料交易所、商鼎期貨經紀有限公司、北京證券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0年10月至2017年12月任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2017年12月起任公司董事長。

朱蕾女士,董事,碩士研究生,中共黨員。曾任保監會財會部資金運用處主任科員;國都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研究部高級經理;中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秘兼發展戰略官;現任中誠信託有限責任公司總裁助理兼國際業務部總經理;兼任中誠國際資本有限公司總經理、深圳前海中誠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韓家樂先生,董事,1990年畢業於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碩士研究生。1990年2月至2000年5月任海問證券投資諮詢有限公司總經理;1994年至今,任北京德恆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2001年11月至今,任立信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Mark H.Cullen先生,董事,澳大利亞籍,澳大利亞莫納什大學經濟政治專業學士。曾任達靈頓商品(Darlington Commodities)商品交易主管,貝恩(Bain&Company)期貨與商品部負責人,德意志銀行(紐約)全球股票投資部首席運營官、MD,德意志資產管理(紐約)全球首席運營官、MD,德意志銀行(倫敦)首席運營官,德意志銀行全球審計主管。現任DWS Management GmbH執行董事、全球首席運營官。

高峰先生,董事,美國籍,美國紐約州立大學石溪分校博士。曾任所羅門兄弟公司利息衍生品副總裁,美國友邦金融產品集團結構產品部副總裁。自1996年加入德意志銀行以來,曾任德意志銀行(紐約、香港、新加坡)董事、全球市場部中國區主管、上海分行行長,2008年至今任德意志銀行(中國)有限公司行長、德意志銀行集團中國區總經理。

王巍先生,獨立董事,美國福特姆大學文理學院國際金融專業博士。曾任職於中國建設銀行遼寧分行。曾任中國銀行總行國際金融研究所助理研究員,美國化學銀行分析師,美國世界銀行顧問,中國南方證券有限公司副總裁,萬盟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2004至今任萬盟併購集團董事長。

湯欣先生,獨立董事,中共黨員,法學博士,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清華大學商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清華法學》副主編,湯姆森路透集團“中國商法”叢書編輯諮詢委員會成員。曾兼任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第一、二屆併購重組審核委員會委員,現兼任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委員會委員、中國上市公司協會獨立董事委員會首任主任。

王瑞華先生,獨立董事,管理學博士,會計學教授,註冊會計師,中共黨員。曾任中央財經大學財務會計教研室主任、研究生部副主任。2012年12月起擔任中央財經大學商學院院長兼MBA教育中心主任。

經雷先生,董事、總經理,金融學、會計學專業本科學歷,工商管理學學士學位,特許金融分析師(CFA)。1998年到2008年在美國國際集團(AIG)國際投資公司美國紐約總部擔任研究投資工作。2008年到2013年曆任友邦保險中國區資產管理中心副總監,首席投資總監及資產管理中心負責人。2013年10月至今就職於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歷任董事總經理(MD)、機構投資和固定收益業務首席投資官;2018年3月起任公司總經理。

張樹忠先生,監事長,經濟學博士,高級經濟師,中共黨員。曾任華夏證券公司投資銀行部總經理、研究發展部總經理;光大證券公司總裁助理、北方總部總經理、資產管理總監;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公司董事、副總經理;大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中國人保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首席投資執行官;中誠信託有限責任公司副董事長、黨委副書記。現任中誠信託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總裁,兼任中誠資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長。

穆群先生,監事,經濟師,碩士研究生。曾任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助教,長安信息產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北京德恆有限責任公司財務主管。2001年11月至今任立信投資有限公司財務總監。

曾憲政先生,監事,法學碩士。1999年7月至2003年10月就職於首鋼集團,2003年10月至2008年6月,為國浩律師集團(北京)事務所證券部律師。2008年7月至今,就職於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稽核部、法律部,現任法律部總監。

羅麗麗女士,監事,經濟學碩士。2000年7月至2004年8月任北京兆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事務代表,2004年9月至2006年1月任平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籌)法律事務主管,2006年2月至2007年10月任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北京分行法務經理,2007年10月至2010年12月任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合規經理。2010年12月加入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稽核部執行總監,現任基金運營總監。

宋振茹女士,副總經理,中共黨員,碩士研究生,經濟師。1981年6月至1996年10月任職於中辦警衛局。1996年11月至1998年7月於中國銀行海外行管理部任副處長。1998年7月至1999年3月任博時基金管理公司總經理助理。1999年3月至今任職於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歷任督察員和公司副總經理。

王煒女士,督察長,中共黨員,法學碩士。曾就職於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北京市陸通聯合律師事務所、北京市智浩律師事務所、新華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部總監。

2、基金經理

(1)現任基金經理

曲揚女士,碩士研究生,15年證券從業經驗,具有基金從業資格,中國國籍。曾任中信基金任債券研究員和債券交易員、光大銀行債券自營投資業務副主管,2010年6月加入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基金經理助理,現任職於固定收益業務體系全回報策略組。2011年11月18日至2012年11月21日任嘉實穩固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12年12月11日至2019年12月28日任嘉實純債債券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13年5月21日至2019年12月28日任嘉實豐益純債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15年4月18日至2019年11月2日任嘉實中證金邊中期國債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15年4月18日至2019年11月2日任嘉實中證金邊中期國債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基金經理、2016年3月18日至2019年11月2日任嘉實穩祥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16年4月26日至2018年12月4日任嘉實新常態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16年5月17日至2017年11月9日任嘉實穩豐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16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28日任嘉實策略優選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16年12月1日至2019年4月3日任嘉實主題增強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16年12月14日至2019年3月20日任嘉實價值增強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16年12月21日至2019年7月23日任嘉實新添瑞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17年2月28日至2018年10月8日任嘉實新添程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17年6月21日至2019年11月2日任嘉實穩怡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17年8月24日至2018年4月10日任嘉實穩悅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19年1月8日至2020年3月13日任嘉實豐益策略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11年11月18日至今任嘉實債券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14年4月18日至今任嘉實穩固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15年4月18日至今任嘉實中證中期企業債指數證券投資基金(LOF)基金經理、2016年3月18日至今任嘉實穩瑞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16年3月30日至今任嘉實新起航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16年3月30日至今任嘉實新財富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16年4月26日至今任嘉實新思路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16年4月26日至今任嘉實新優選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16年7月15日至今任嘉實穩鑫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16年8月25日至今任嘉實安益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16年9月13日至今任嘉實穩澤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17年3月9日至今任嘉實穩元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17年3月16日至今任嘉實穩熙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17年9月28日至今任嘉實新添輝定期開放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19年11月7日至今任嘉實致華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2)歷任基金經理

本基金無歷任基金經理。

3、債券投資決策委員會

債券投資決策委員會的成員包括:公司總經理兼固定收益業務首席投資官經雷先生、固定收益體系策略組組長王茜女士、胡永青先生、王懷震先生。

4、上述人員之間均不存在近親屬關係。

二、基金託管人

(一)基金託管人概況

1、基本情況

名稱: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商銀行”)

設立日期:1987年4月8日

註冊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號招商銀行大廈

辦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號招商銀行大廈

註冊資本:252.20億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紅

行長:田惠宇

資產託管業務批准文號:證監基金字[2002]83號

電話:0755-83199084

傳真:0755-83195201

資產託管部信息披露負責人:張燕

2、發展概況

招商銀行成立於1987年4月8日,是我國第一家完全由企業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業銀行,總行設在深圳。自成立以來,招商銀行先後進行了三次增資擴股,並於2002年3月成功地發行了15億A股,4月9日在上交所掛牌(股票代碼:600036),是國內第一家採用國際會計標準上市的公司。2006年9月又成功發行了22億H股,9月22日在香港聯交所掛牌交易(股票代碼:3968),10月5日行使H股超額配售,共發行了24.2億H股。截至2019年9月30日,本集團總資產73,059.25億元人民幣,高級法下資本充足率15.44%,權重法下資本充足率12.86%。

2002年8月,招商銀行成立基金託管部;2005年8月,經報中國證監會同意,更名為資產託管部,現下設業務管理團隊、產品管理團隊、項目管理團隊、稽核監察團隊、基金外包業務團隊、養老金團隊、系統與數據團隊7個職能團隊,現有員工87人。2002年11月,經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證監會批准獲得證券投資基金託管業務資格,成為國內第一家獲得該項業務資格上市銀行;2003年4月,正式辦理基金託管業務。招商銀行作為託管業務資質最全的商業銀行,擁有證券投資基金託管、受託投資管理託管、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託管(QFII)、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託管(QDII)、全國社會保障基金託管、保險資金託管、企業年金基金託管、存託憑證試點存託人等業務資格。

招商銀行確立“因勢而變、先您所想”的託管理念和“財富所託、信守承諾”的託管核心價值,獨創“6S託管銀行”品牌體系,以“保護您的業務、保護您的財富”為歷史使命,不斷創新託管系統、服務和產品:在業內率先推出“網上託管銀行系統”、託管業務綜合系統和“6心”託管服務標準,首家發佈私募基金績效分析報告,開辦國內首個託管銀行網站,推出國內首個託管大數據平臺,成功託管國內第一隻券商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第一隻FOF、第一隻信託資金計劃、第一隻股權私募基金、第一家實現貨幣市場基金贖回資金T+1到賬、第一隻境外銀行QDII基金、第一隻紅利ETF基金、第一隻“1+N”基金專戶理財、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資產、第一單TOT保管,實現從單一託管服務商向全面投資者服務機構的轉變,得到了同業認可。

招商銀行資產託管業務持續穩健發展,社會影響力不斷提升,四度蟬聯獲《財資》“中國最佳託管專業銀行”。2016年6月招商銀行榮膺《財資》“中國最佳託管銀行獎”,成為國內唯一獲得該獎項的託管銀行;“託管通”獲得國內《銀行家》2016中國金融創新“十佳金融產品創新獎”;7月榮膺2016年中國資產管理“金貝獎”“最佳資產託管銀行”。2017年6月招商銀行再度榮膺《財資》“中國最佳託管銀行獎”; “全功能網上託管銀行2.0”榮獲《銀行家》2017中國金融創新“十佳金融產品創新獎”;8月榮膺國際財經權威媒體《亞洲銀行家》“中國年度託管銀行獎”。2018年1月招商銀行榮膺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2017年度優秀資產託管機構”獎項;同月,招商銀行託管大數據平臺風險管理系統榮獲2016-2017年度銀監會系統“金點子”方案一等獎,以及中央金融團工委、全國金融青聯第五屆“雙提升”金點子方案二等獎;3月榮膺公募基金20年“最佳基金託管銀行”獎;5月榮膺國際財經權威媒體《亞洲銀行家》“中國年度託管銀行獎”;12月榮膺2018東方財富風雲榜“2018年度最佳託管銀行”、“20年最值得信賴託管銀行”獎。2019年3月招商銀行榮獲《中國基金報》“2018年度最佳基金託管銀行”獎;6月榮獲《財資》“中國最佳託管機構”“中國最佳養老金託管機構”“中國最佳零售基金行政外包”三項大獎。

(二)主要人員情況

李建紅先生,本行董事長、非執行董事,2014年7月起擔任本行董事、董事長。英國東倫敦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吉林大學經濟管理專業碩士,高級經濟師。招商局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兼任招商局國際有限公司董事會主席、招商局能源運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中國國際海運集裝箱(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招商局華建公路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和招商局資本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曾任中國遠洋運輸(集團)總公司總裁助理、總經濟師、副總裁,招商局集團有限公司董事、總裁。

田惠宇先生,本行行長、執行董事,2013年5月起擔任本行行長、本行執行董事。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公共管理碩士學位,高級經濟師。曾於2003 年7 月至2013年5月曆任上海銀行副行長、中國建設銀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長、深圳市分行行長、中國建設銀行零售業務總監兼北京市分行行長。

汪建中先生,本行副行長。1991年加入本行;2002年10月至2013年12月曆任本行長沙分行行長,總行公司銀行部副總經理,佛山分行籌備組組長,佛山分行行長,武漢分行行長;2013年12月至2016年10月任本行業務總監兼公司金融總部總裁,期間先後兼任公司金融綜合管理部總經理、戰略客戶部總經理;2016年10月至2017年4月任本行業務總監兼北京分行行長;2017年4月起任本行黨委委員兼北京分行行長。2019年4月起任本行副行長。

姜然女士,招商銀行資產託管部總經理,大學本科畢業,具有基金託管人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先後供職於中國農業銀行黑龍江省分行,華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深圳市分行,從事信貸管理、託管工作。2002年9月加盟招商銀行至今,歷任招商銀行總行資產託管部經理、高級經理、總經理助理等職。是國內首家推出的網上託管銀行的主要設計、開發者之一,具有20餘年銀行信貸及託管專業從業經驗。在託管產品創新、服務流程優化、市場營銷及客戶關係管理等領域具有深入的研究和豐富的實務經驗。

(三)基金託管業務經營情況

截至2019年9月30日,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計託管510只證券投資基金。

(四) 託管人的內部控制制度

1、內部控制目標

招商銀行確保託管業務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監管制度,自覺形成守法經營、規範運作的經營思想和經營理念;形成科學合理的決策機制、執行機制和監督機制,防範和化解經營風險,確保託管業務的穩健運行和託管資產的安全;建立有利於查錯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隱患,保證業務穩健運行的風險控制制度,確保託管業務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及時;確保內控機制、體制的不斷改進和各項業務制度、流程的不斷完善。

2、內部控制組織結構

招商銀行資產託管業務建立三級內控風險防範體系:

一級風險防範是在招商銀行總行風險管控層面對風險進行預防和控制;

二級風險防範是招商銀行資產託管部設立稽核監察團隊,負責部門內部風險預防和控制;

三級風險防範是招商銀行資產託管部在設置專業崗位時,遵循內控制衡原則,視業務的風險程度制定相應監督制衡機制。

3、內部控制原則

(1)全面性原則。內部控制覆蓋各項業務過程和操作環節、覆蓋所有團隊和崗位。

(2)審慎性原則。託管組織體系的構成、內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均以防範風險、審慎經營為出發點,以有效防範各種風險作為內部控制的核心,體現“內控優先”的要求。

(3)獨立性原則。招商銀行資產託管部各團隊、各崗位職責保持相對獨立,不同託管資產之間、託管資產和自有資產之間相互分離。內部控制的檢查、評價部門獨立於內部控制的建立和執行部門。

(4)有效性原則。內部控制具有高度的權威性,任何人不得擁有不受內部控制約束的權利,內部控制存在的問題能夠得到及時的反饋和糾正。

(5)適應性原則。內部控制適應招商銀行託管業務風險管理的需要,並能夠隨著託管業務經營戰略、經營方針、經營理念等內部環境的變化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制度等外部環境的改變及時進行修訂和完善。

(6)防火牆原則。招商銀行資產託管部配備獨立的託管業務技術系統,包括網絡系統、應用系統、安全防護系統、數據備份系統。

(7)重要性原則。內部控制在實現全面控制的基礎上,關注重要託管業務事項和高風險領域。

(8)制衡性原則。內部控制能夠實現在託管組織體系、機構設置及權責分配、業務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約、相互監督,同時兼顧運營效率。

4、內部控制措施

(1)完善的制度建設。招商銀行資產託管部從資產託管業務內控管理、產品受理、會計核算、資金清算、崗位管理、檔案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制定一系列規章制度,保證資產託管業務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運作。

(2)經營風險控制。招商銀行資產託管部制定託管項目審批、資金清算與會計核算雙人雙崗、大額資金專人跟蹤、憑證管理等一系列完整的操作規程,有效地控制業務運作過程中的風險。

(3)業務信息風險控制。招商銀行資產託管部在數據傳輸和保存方面有嚴格的加密和備份措施,採用加密、直連方式傳輸數據,數據執行異地實時備份,所有的業務信息須經過嚴格的授權方能進行訪問。

(4)客戶資料風險控制。招商銀行資產託管部對業務辦理過程中形成的客戶資料,視同會計資料保管。客戶資料不得洩露,有關人員如需調用,須經總經理室成員審批,並做好調用登記。

(5)信息技術系統風險控制。招商銀行對信息技術系統管理實行雙人雙崗雙責、機房24小時值班並設置門禁管理、電腦密碼設置及權限管理、業務網和辦公網、託管業務網與全行業務網雙分離制度,與外部業務機構實行防火牆保護,對信息技術系統採取兩地三中心的應急備份管理措施等,保證信息技術系統的安全。

(6)人力資源控制。招商銀行資產託管部通過建立良好的企業文化和員工培訓、激勵機制、加強人力資源管理及建立人才梯級隊伍及人才儲備機制,有效的進行人力資源管理。

(五)基金託管人對基金管理人運作基金進行監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託管協議的約定,對基金投資範圍、投資比例、投資組合等情況的合法性、合規性進行監督和核查。

在為基金投資運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務環節中,基金託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發送的投資指令、基金管理人對各基金費用的提取與支付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對違反法律法規、基金合同的指令拒絕執行,並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託管人如發現基金管理人依據交易程序已經生效的投資指令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有關規定,或者違反基金合同約定,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進行整改,整改的時限應符合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允許的調整期限。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後應及時核對確認並以書面形式向基金託管人發出回函並改正。基金管理人對基金託管人通知的違規事項未能在限期內糾正的,基金託管人應報告中國證監會。

三、相關服務機構

(一) 基金份額髮售機構

1、直銷機構

(1)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中心

(2)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銷中心

(3)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4)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5)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島分公司

(6)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7)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8)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9)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

2、代銷機構

(二) 登記機構

(三) 出具法律意見書的律師事務所

(四) 審計基金財產的會計師事務所

四、基金名稱

本基金名稱:嘉實穩元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五、基金的類型

本基金類型: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契約型開放式

六、基金的投資目標

本基金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下,通過積極主動的投資管理,力爭實現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健增值。

七、基金的投資範圍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國債、金融債、企業債、公司債、次級債、地方政府債、可分離交易可轉債的純債部分、央行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中小企業私募債、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同業存單、銀行存款(包括協議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銀行存款)、貨幣市場工具等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國債期貨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本基金不投資於股票、權證等權益類資產,也不投資於可轉換債券(可分離交易可轉債的純債部分除外)、可交換債券。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本基金對債券資產的投資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產的80%;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國債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後,基金保留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的5%,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國債期貨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資比例符合法律法規和監管機構的規定。

八、基金的投資策略

1、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通過綜合分析國內外宏觀經濟態勢、利率走勢、收益率曲線變化趨勢和信用風險變化等因素,並結合各種固定收益類資產在特定經濟形勢下的估值水平、預期收益和預期風險特徵,在符合本基金相關投資比例規定的前提下,決定組合的久期水平、期限結構和類屬配置,並在此基礎之上實施積極的債券投資組合管理,以獲取較高的投資收益。

(1)利率策略

本基金將通過對宏觀經濟變量和宏觀經濟政策進行分析,積極主動的預測未來的利率趨勢。組合久期是反映利率風險最重要的指標,本基金管理人將根據相關因素的研判調整組合久期。如果預期利率下降,本基金將增加組合的久期,以較多地獲得債券價格上升帶來的收益;反之,如果預期利率上升,本基金將縮短組合的久期,以減小債券價格下降帶來的風險。

(2)信用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通過承擔適度的信用風險來獲取信用溢價,主要關注個別債券的選擇和行業配置兩方面。在定性與定量分析結合的基礎上,通過自下而上的策略,在信用類固定收益金融工具中進行個債的精選,結合適度分散的行業配置策略,構造和優化組合。

通過採用“嘉實信用分析系統”的信用評級和信用分析,包括宏觀信用環境分析、行業趨勢分析、管理層素質與公司治理分析、運營與財務狀況分析、債務契約分析、特殊事項風險分析等,依靠嘉實信用分析團隊及嘉實中央研究平臺的其他資源,深入分析挖掘發債主體的經營狀況、現金流、發展趨勢等情況,嚴格遵守嘉實信用分析流程,執行嘉實信用投資紀律。

①個別債券選擇

首先,本基金依據“嘉實信用分析系統”的研究成果,執行“嘉實投資備選庫流程”,生成或更新買入信用債券備選庫,強化投資紀律,保護組合質量。

其次,本基金主要從信用債券備選庫中選擇或調整個債。本基金根據個債的類屬、信用評級、收益率(到期收益率、票面利率、利息支付方式、利息稅務處理)、剩餘期限、久期、凸性、流動性(發行總量、流通量、上市時間)等指標,結合組合管理層面的要求,決定是否將個債納入組合及其投資數量。

再有,因信用改善而支持本基金投資的個債信用指標可以包括但不限於:更穩定或增強的現金流、通過自由現金流增強去槓桿的財務能力、資產估值更利於支持債務、更強大的公司管理、更穩定或更高的市場佔有率、更易於獲得資金等;個債因信用惡化而支持本基金賣出的指標可以包括但不限於:發債企業出現壞於分析師預期的情況、發債企業沒有去槓桿的財務能力、發債企業覆蓋債務的資產減少、發債企業市場競爭地位惡化、發債企業獲得資金的途徑減少、發債企業發生管理層的重大變化、個債已達到本基金對其設定的目標價格、本基金對該個債評估的價格上行空間有限等。

②行業配置

宏觀信用環境變化,影響同一發債人的違約概率,影響不同發債人間的違約相關度,影響既定信用等級發債人在信用週期不同階段的違約損失率,影響不同信用等級發債人的違約概率。同時,不同行業對宏觀經濟的相關性差異顯著,不同行業的潛在違約率差異顯著。本基金藉助“嘉實信用分析系統”及嘉實中央研究平臺,基於深入的宏觀信用環境、行業發展趨勢等基本面研究,運用定性定量模型,在自下而上的個債精選策略基礎上,採取適度分散的行業配置策略,從組合層面動態優化風險收益。

③信用風險控制措施

本基金實施謹慎的信用評估和市場分析、個債和行業層面的分散化投資策略,當發債企業的基本面情況出現惡化時,運用“儘早出售(firstsale, best sale)”策略,控制投資風險。

本基金使用各信用級別持倉量、行業分散度、組合持倉分佈、各項重要償債指標範圍等描述性統計指標,還運用VaR、Credit Metrics、Credit Portfolio Views等模型,估計組合在給定置信水平和事件期限內可能遭受的最大損失,以便有效評估和控制組合信用風險暴露。

(3)期限結構配置策略

本基金對同一類屬收益率曲線形態和期限結構變動進行分析,在給定組合久期以及其他組合約束條件的情形下,通過嘉實債券組合優化數量模型,確定最優的期限結構。本基金期限結構調整的配置方式包括子彈策略、啞鈴策略和梯形策略。

(4)騎乘策略

本基金將採用騎乘策略增強組合的持有期收益。當債券收益率曲線比較陡峭時,也即相鄰期限利差較大時,可以買入期限位於收益率曲線陡峭處的債券,也即收益率水平處於相對高位的債券,隨著持有期限的延長,債券的剩餘期限將會縮短,債券的收益率水平將會較投資期初有所下降,對應的將是債券價格的走高,而這一期間債券的漲幅將會高於其他期間,這樣就可以獲得豐厚的價差收益即資本利得收入。

(5)息差策略

本基金將利用回購利率低於債券收益率的情形,通過正回購將所獲得的資金投資於債券,利用槓桿放大債券投資的收益。

(6)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通過對中小企業私募債券進行信用評級控制,通過對投資單隻中小企業私募債券的比例限制,嚴格控制風險,對投資單隻中小企業私募債券而引起組合整體的利率風險敞口和信用風險敞口變化進行風險評估,並充分考慮單隻中小企業私募債券對基金資產流動性造成的影響,通過信用研究和流動性管理後,決定投資品種。

基金投資中小企業私募債券,基金管理人將根據審慎原則,制定嚴格的投資決策流程、風險控制制度和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處置預案,以防範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等各種風險。

2、國債期貨投資策略

(1)有效控制投資組合槓桿水平,做多利率債品種

本基金將在深入研究宏觀經濟形勢和影響利率水平各項指標的基礎上,預判利率債品種的後期表現,在有效控制組合槓桿水平的基礎上,充分利用國債期貨保證金交易特點,靈活調整組合國債期貨多頭倉位。

(2)國債期貨的套期保值

本基金在綜合分析經濟基本面、資金面和政策面的基礎上,結合組合內各利率債持倉結構的基礎上,按照“利率風險評估——套期保值比例計算——保證金、期現價格變化等風險控制”的流程,構建並實時調整利率債的套期保值組合。

(3)信用利差交易

利率風險是信用債的重要風險組成。本基金將在基於經濟形勢和信用風險預期的基礎上,利用國債期貨,對於信用債的利率風險部分進行一定程度的套期保值,實現信用利差交易,即在預期信用利差縮窄的情況下,做空國債期貨,做多信用債,在預期信用利差變寬的情況下,做多國債期貨,做空信用債。

3、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在國內資產證券化產品具體政策框架下,通過宏觀經濟、提前償還率、資產池結構及資產池資產所在行業景氣變化等因素的研究,對個券進行風險分析和價值評估後選擇風險調整後收益高的品種進行投資。本基金將嚴格控制資產支持證券的總體投資規模並進行分散投資,以降低流動性風險。

4、投資決策依據和決策程序

(1)投資決策依據

·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本基金的投資將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的有關規定。

·宏觀經濟和上市公司的基本面數據。

· 投資對象的預期收益和預期風險的匹配關係。本基金將在承受適度風險的範圍內,選擇預期收益大於預期風險的品種進行投資。

(2)投資決策程序

·公司研究部通過內部獨立研究,並借鑑其他研究機構的研究成果,形成宏觀、政策、投資策略、行業和上市公司等分析報告,為投資決策委員會和基金經理提供決策依據。

·投資決策委員會定期和不定期召開會議,根據本基金投資目標和對市場的判斷決定本計劃的總體投資策略,審核並批准基金經理提出的資產配置方案或重大投資決定。

·在既定的投資目標與原則下,根據分析師基本面研究成果以及定量投資模型,由基金經理選擇符合投資策略的品種進行投資。

·獨立的交易執行:本基金管理人通過嚴格的交易制度和實時的一線監控功能,保證基金經理的投資指令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得到高效地執行。

·動態的組合管理:基金經理將跟蹤證券市場和上市公司的發展變化,結合本基金的現金流量情況,以及組合風險和流動性的評估結果,對投資組合進行動態的調整,使之不斷得到優化。

風險管理部根據市場變化對本基金投資組合進行風險評估與監控,並授權風險控制小組進行日常跟蹤,出具風險分析報告。監察稽核部對本基金投資過程進行日常監督。

九、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

本基金業績比較基準:中債總全價指數收益率

中債總全價指數是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編制的綜合反映銀行間債券市場、上海證券交易所債券市場、深圳證券交易所債券市場和櫃檯債券市場的跨市場債券指數。該指數樣本券涵蓋央票、國債和政策性金融債,能較好地反映債券市場的整體收益情況。

採用該比較基準主要基於如下考慮:

1、中債總全價指數由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編制並公開發布,具有較強的權威性和市場影響力;

2、在中債指數體系中,中債總全價指數所代表的債券市場的風險收益特徵與本基金較為貼近。因此,中債總全價指數比較適合作為本基金的比較基準。

如果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停止計算編制該指數或更改指數名稱、相關法律法規發生變化,或者有更權威的、更能為市場普遍接受的業績比較基準推出,經與基金託管人協商一致,本基金可以在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後變更業績比較基準並及時公告,而無須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十、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徵

本基金為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風險與收益高於貨幣市場基金,低於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

十一、基金投資組合報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會及董事保證本報告所載資料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本基金託管人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據本基金合同規定,於2020年1月17日複核了本報告中的財務指標、淨值表現和投資組合報告等內容,保證複核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本投資組合報告所載數據截至2019年12月31日(“報告期末”),本報告所列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1. 報告期末基金資產組合情況

2. 報告期末按行業分類的股票投資組合

無。

3. 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資明細

無。

4. 報告期末按債券品種分類的債券投資組合

5. 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債券投資明細

6. 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資產支持證券投資明細

無。

7. 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貴金屬投資明細

無。

8. 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權證投資明細

無。

9. 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股指期貨交易情況說明

無。

10. 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國債期貨交易情況說明

無。

11. 投資組合報告附註

(1)

報告期內本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證券的發行主體未被監管部門立案調查,在本報告編制日前一年內本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證券的發行主體未受到公開譴責、處罰。

(2)

本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股票中,沒有超出基金合同規定的備選股票庫之外的股票。

(3) 其他資產構成

(4) 報告期末持有的處於轉股期的可轉換債券明細

無。

(5) 報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況的說明

無。

十二、基金的業績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的過往業績並不代表其未來表現。投資有風險,投資者在做出投資決策前應仔細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

(一) 本報告期基金份額淨值增長率及其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的比較

(二)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來基金累計淨值增長率變動及其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變動的比較

圖:嘉實穩元純債債券基金份額累計淨值增長率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的歷史走勢對比圖

(2017年3月9日至2019年12月31日)

注: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個月內為建倉期,建倉期結束時本基金的各項投資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十二(二)投資範圍和(四)投資限制)的有關約定。

十三、基金的費用與稅收

(一) 與基金運作有關的費用

1、基金費用的種類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2)基金託管人的託管費;

(3)《基金合同》生效後與基金相關的信息披露費用;

(4)《基金合同》生效後與基金相關的會計師費、律師費和訴訟或仲裁費;

(5)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

(6)基金的證券、期貨交易費用;

(7)基金的銀行匯劃費用;

(8)基金相關賬戶的開戶費用及維護費用;

(9)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以在基金財產中列支的其他費用。

2、 基金費用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本基金的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淨值的0.3%年費率計提。管理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0.3 %÷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管理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淨值

基金管理費每日計算,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經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雙方核對後,由基金託管人根據與基金管理人核對一致的數據,自動於次月前3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無法按時支付的,順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託管人的託管費

本基金的託管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淨值的0.1%的年費率計提。託管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0.1%÷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託管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淨值

基金託管費每日計算,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經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雙方核對後,由基金託管人根據與基金管理人核對一致的數據,自動於次月前3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無法按時支付的,順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1、基金費用的種類中第(3)-(9)項費用”,根據有關法規及相應協議規定,按費用實際支出金額列入當期費用,由基金託管人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二) 與基金銷售有關的費用

1、本基金基金份額前端申購費率按照申購金額遞減,即申購金額越大,所適用的申購費率越低。投資者在一天之內如果有多筆申購,適用費率按單筆分別計算。具體如下:

個人投資者通過本基金管理人直銷網上交易系統申購本基金業務實行申購費率優惠,其申購費率不按申購金額分檔,統一優惠為申購金額的0.6%,但中國銀行長城借記卡持卡人,申購本基金的申購費率優惠按照相關公告規定的費率執行;機構投資者通過本基金管理人直銷網上交易系統申購本基金,其申購費率不按申購金額分檔,統一優惠為申購金額的0.6%。優惠後費率如果低於0.6%,則按0.6%執行。基金招募說明書及相關公告規定的相應申購費率低於0.6%時,按實際費率收取申購費。個人投資者於本公司網上直銷系統通過匯款方式申購本基金的,前端申購費率按照相關公告規定的優惠費率執行。

注:2014年9月2日,本基金管理人發佈了《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增加開通後端收費基金產品的公告》,自2017年3月13日起,增加開通本基金在本公司基金網上直銷系統的後端收費模式(包括申購、定期定額投資、基金轉換等業務)、並對通過本公司基金網上直銷系統交易的後端收費進行費率優惠,本基金優惠後的費率見下表:

本公司直銷中心櫃檯和代銷機構暫不開通後端收費模式。具體請參見嘉實基金網站刊載的公告。

本基金的申購費用由申購人承擔,主要用於本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註冊登記等各項費用,不列入基金財產。

2、本基金對基金份額收取贖回費,在投資者贖回基金份額時收取。基金份額的贖回費率按照持有時間遞減,即相關基金份額持有時間越長,所適用的贖回費率越低。

本基金的贖回費用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贖回費100%計入基金財產。

本基金基金份額的贖回費率具體如下: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規、基金合同約定的範圍內調整費率或收費方式,並最遲應於新的費率或收費方式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銷售機構可以在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及基金合同約定的情形下根據市場情況制定基金促銷計劃,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基金促銷活動。在基金促銷活動期間,按相關監管部門要求履行必要手續後,基金管理人可以適當調低基金申購費率、基金贖回費率。

(三)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下列費用不列入基金費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或基金財產的損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的事項發生的費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關費用;

4、其他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不得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四)基金稅收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涉及的各納稅主體,其納稅義務按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執行。

基金財產投資的相關稅收,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繳義務人按照國家有關稅收徵收的規定代扣代繳。

十四、對招募說明書更新部分的說明

本招募說明書依據《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公開募集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後對本基金實施的投資經營情況,對本基金原招募說明書進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內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確了更新招募說明書內容的截止日期及有關財務數據的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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