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重疾险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对消费者是好还是不好?

3月31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式发布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简称《规范修订版》),对于重疾险的疾病定义做出了最新的规范和要求。

解析《重疾险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对消费者是好还是不好?

据悉,我国是继英国、新加坡、马来西亚之后第四个制定并使用行业统一重疾定义的国家。重大疾病保险于1983年在南非由巴纳德医生合作开发问世,1995年引入我国内地。

随着经营主体的不断增多,保险公司独自制定的重疾定义存在差异,客观上给消费者比较和选购产品带来不便,也容易产生理赔纠纷。后来出现的友邦“重疾门”保死不保生等事件,导致了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合作制定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并从2007年8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在使用13年后,随着重疾发生率表的推出和重大疾病保险的不断发展,加之医疗技术水平的不断变化,行业开始进入产品多样化的快速发展期,旧的重疾定义规范已经开始暴露出一些问题,更新迭代已然是趋势,重疾险行业规范即将迎来一次较大的变化。

解析《重疾险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对消费者是好还是不好?

下面和大家一起探讨下这份《规范修订版》的具体内容和对消费者的影响。

(一)、重疾《规范修订版》,有哪些主要变化?

1 、重疾种类由25种扩充至28种

3种新增的重度疾病类型包括: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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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原有常见高发的25种重疾扩容至28种,对于少数有设计缺陷的产品,这无疑是用一种行业标准统一强制增加了重疾赔付范畴,此次修订对于推动行业发展、长期稳定风险、保护消费者权益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市面上绝大多数保险公司的重疾险,本身就涵盖了新增的这3种重疾责任,所以修订的意义更大于实际价值。

2、 恶性肿瘤重新定义

此次《规范修订版》最大的变化之一,就是恶性肿瘤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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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规范,将恶性肿瘤分级在参考ICD的恶性肿瘤类别基础上,引入了ICD-O-3的肿瘤形态学标准。ICD-O-3 肿瘤形态学编码属于 0(良性肿瘤)、1(动态未定性肿瘤)、2(原位癌和非侵袭性癌)范畴的疾病,都不算恶性肿瘤!

3、 甲状腺癌

甲状腺癌有高患病率、极低死亡率、高治愈率的特点,大部分人是直接割了,花费1万左右,但是可直接赔100%保额,这是对未来长期的一份保障金。

“甲状腺癌被踢出重疾”这个假消息每年都会来一波,会不会被剔除也是大家重点关心的一个问题。本次《规范修订版》还在,但分级赔付了: 甲状腺癌将根据严重程度实行分级赔付。

和其他癌症一样,属于ICD-O-3肿瘤形态3、6、9范畴的甲状腺癌是依然可以得到100%保额赔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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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修订版》中的“轻度恶性肿瘤”增加了两项疾病病种:TNM分期为Ⅰ期的甲状腺癌、WHO分级为G1级别或更轻分级的神经内分泌肿瘤。

在目前市场上,在售的大多数公司的重疾险产品,甲状腺癌并不需要分期的,都是按照重疾100%保额赔付的。但是《规范修订版》修订后的Ⅰ期甲状腺癌属于轻度疾病只能按照20%保额赔付了。

实际上,甲状腺癌的治愈率非常高,实际的医疗花费并不大,而在国内理赔数据中,国人患癌率、理赔率中占比居首位,是目前保险公司重疾赔付率最高的一项重大疾病。这其实也大大增加了保险公司重疾险的理赔成本。

所以,甲状腺癌的分级赔付也是大势所趋。其实很早以前,香港保险就已将甲状腺癌的理赔从重疾责任中排除了。

4、 原位癌被踢出轻症了

现在市场上的重疾险都保原位癌,属于轻症赔付范畴,部分防癌险,也有原位癌的保障。各产品中很多轻症额外赔付的比例能够达到30%或以上。

现在的人们,对自己身体健康非常重视,以及医疗检测水平的提高,原位癌的检出率越来越高了。从保险公司理赔报告中看出,原位癌也是高发轻症之一,占5%左右。原位癌在各家保险公司轻症中的理赔率也一直居高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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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规范修订版》修订之后,原位癌不再属于轻症赔付范畴了,原位癌责任居然消失了!这一波操作太扎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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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轻症赔付比例降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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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修订版》中的轻度疾病,即轻度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3种,这3种疾病的赔付比例不高于重疾保额的20%!

文件说的是“轻度疾病”,限此3种,并不是所有疾病。不少解读认为是所有轻症只赔20%,是一种误解。

目前几家上市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险中轻症赔付比例(轻疾赔付额/重疾赔付额)普遍均为20%,但很多合资保险公司的轻症赔付比例普遍不低于30%,有的甚至更高。《规范修订版》规定“轻度疾病”的赔付金额不得超过保险金额的20%,这将导致合资公司将要调降轻度疾病的赔付额,这一点上不再有差异了,利好几家上市保险公司。

因为这三种疾病相对比较高发,对客户来说20%的限定不是好消息,确实对未来重疾也算是一个不可忽略的限制。


(二)、对客户配置重疾险有哪些影响?

1、《规范修订版》实施以后的新产品价格会更便宜吗?

影响重大疾病保险费率的主要因素,还取决于《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等相关数据情况。

未来新开发的产品价格会不会更便宜?不一定。

即使会更便宜,降幅也会很有限。因为目前市场价格战激烈,而重疾险赔付成本又很高,业内很多朋友们也大都认为,现阶段重疾险的低价策略不太可能长期维持。

2、《规范修订版》对之前和现有的重疾险产品有影响吗?

主要是对此《规范修订版》实施后新上市的重疾产品有影响。

在《规范修订版》实施前购买的保单,是已经签订生效的契约合同,还是按原条款来理赔。即不影响已购买生效的保险合同。

3、《规范修订版》什么时候施行?实施后,现有的重疾险是不是全部要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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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明的是2020年,也就是说是今年。

《规范修订版》在病种数量、理赔标准等各方面都进行了调整和改变。对于现有重疾险产品不符合要求的,极有可能集体下架更新。

4、是现在就配置重疾险?还是等新产品上市配置呢?

配置重疾险的意义,在于遇到重大疾病风险时,家庭能抵御风险之后的经济负担损失,让家庭有一定的医疗、后续治疗、康复费用,更重要的是解决因此带来的长期收入损失。

每个人因年龄、身体健康情况的不同和变化,以及不可预知的风险发生,都会成为影响你投保重疾险的因素。因为一切都是会变的!

作为普通消费者,迎接各种变化的最好的姿势,就是提前配置一定的重疾保障,把影响降至最低。

如果要问,什么时候是最佳的入手时机?

如果长期处于观望状态,那这期间的风险,只能自己去承担。每个人都应该对自己的未来负责,要尽早给自己做好保障。

买保险最好的时机是当下。


(三)、建议

疾病条款定义更加规范化,避免了很多理赔纠纷,操作性更强;有的病种理赔严格,有的宽松。

原位癌被官宣剔除了,今后还在不在,就要看保险公司的具体落实了。整体上恶性肿瘤赔付定义更加规范也更加严格了,并且限定了轻度疾病的赔付比例不得高于20%,那么目前在售的很多轻症赔付30%或者更高的险种会要停掉。

对于现阶段还没有保险的朋友们,建议都得提前做好规划配置,毕竟现存的重疾险产品的疾病定义也很不错。

有以下几种考虑的朋友们一定要关注:

1、 担心恶性肿瘤的

因为原位癌在《规范修订版》不保障,且甲状腺癌被分级赔付,当下的这些重疾产品还都可以赔付,要抓紧配置了哦!

2、 担心高发轻症或要买含轻症的重疾险的

《规范修订版》已经明确了,3种特定轻症赔付不得高于重疾的20%!现在很多重疾产品的赔付比例早已超过了20%, 很多都是30%甚至更高。所以现在需要买了!

3、 担心未来的产品会不会更好,怕吃亏

保险本身也不是能一劳永逸的东西,每隔一段时间就要调整和增加保额。

针对这种情况,实在纠结,可以采用分批购买的方法,如果你本身想要购买100万的重疾险,那就先买50万,等《规范修订版》施行之后再增加保额。

那么新出的产品会比现在好吗?一切都是未知数,单纯从《规范修订版》看,总体来说还是目前在售的产品更有优势,有需求就别纠结,早买早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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