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建築工地打工,包工頭跑了,我們連包工頭住哪裡都不知道,找誰要錢?

邢東紅農家樂編劇


欠債還錢,工作拿薪。天公地道,政府支持,法律保護,沒的說!

如今,時代在變,初心不再。要拿回本屬於自己的勞動報酬的確不易!因為我們僅僅是遵紀守法的老實巴交的打工者,工薪族。耗時間,我們耗不起。比關係,只能認輸!我們唯一能夠依靠的是國家,是法律,是信任和良知。

欠薪,尤其是建築工程欠薪,是一個老大難問題,國家措施不斷,相關部門加大打擊力度,但仍有部分企業和個人承包商背信棄義,吃黑錢。

如果遇到類似事情,我們當如何儘快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

一,如果個人承包商捲款逃跑,工人可找乙方(施工方)協商,或者要求乙方與甲方(投資方)協商,完成工資支付。其它的事情,甲乙雙方自己會處理。

二,如果甲乙雙方都不願處理,可聯名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要求介入處理!

三,如果當地勞動部門推諉,可撥打當地市長熱線12345投訴勞動部門!

四,如果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那只有一個辦法,找當地的媒體或者直接求助於網絡社交媒體,比如微博,比如今日頭條。

如果以上四條,都不能幫到你,就只能說明你沒有冤枉。

法制社會,當懂得如何保護自己,在法律範圍內可肆意妄為,但千萬不能階越。

生命和自由都是自己的,為了勞動報酬,把生命或自由搭進去,那就是賠了夫人又折兵,不值得。

國家在發展,社會在進步,相信類似事情會越來越少。



相安麗


1,法律途徑。

通過勞動局,公安局等相關部門。用正確的法律途徑來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當今,國家對於工人的切身權益保護的力度很大。違法必查,違規必究。

首先找到所在地公安部門進行報案處理。

準備工作去下:

一,統計涉及的人數及涉及的具體金額,詳細記錄欠款數目。如果有欠款欠條更好。

二,關係整理,當下工人和包工頭的合作關係,是否有相關的務工合同或者協議,以及工人每天工作量化的相關數據記錄的統計。

三,涉事包工頭的聯繫方式,以及平時的人際關係網線索,也就是包工頭日常的活動軌跡信息,能收集多少是多少。

四,選出一個臨時代表,選出工友裡面有責任心的人,且相對的溝通表述能力突出的,作為代表來收集整理相關報案材料,在進行提交。

一定要冷靜用合法正確的方式來維權。


2,媒體途徑。

現在是互聯網時代,也是信息快速傳遞的時代。通過報社,電視臺,網絡媒體來報道宣傳此事。給予涉事包工頭一定的社會輿論壓力。

3,自媒體。

現在自媒體媒介非常多,比如,頭條,百度百家,抖音等等,通過註冊一個賬戶,來記錄事件發生經過。這也是給涉事包工頭社會輿論壓力的一種方式。

一人有難,八方支援,自媒體可以說是最好的外援。

同時,自媒體的信息傳播介入之後,相關部門的處理跟進速度也會加快。

畢竟,這是不符合當今社會發展的事件。

友情提示:任何時候,切不可衝動,解決問題才是關鍵,衝動過激的行為舉動不可取。

希望能為樓主帶來幫助。


品生活享快樂


這個問題,還是在很早前我也曾遇到過類事,那時我們是在承包四次中的小老闆手下做工,也就是公司,大老闆,轉二老闆,轉三老闆,再轉四老闆,只做三個多月就是年終,年終一算帳四老闆傻了,把工人工資付清後,他自已所剩無幾,這傢伙心夠黑,帳算清了後,他就是不去找上線老闆拿錢給我們付款,他知道我們是遠方人,又近年底,我們拖不起,我們天天輪班守著他,怕他跑了,但終於有一天他還是跑了,大家急紅了眼,那時勞動法還沒現在建全,找派出所,警察同志說,這是勞資糾分,不屬他們管的範圍,應該找勞動監察大隊,但工資是血汗錢,他們必須給,如果他們打了你們,才由我們管,我隱隱感覺到,要想得到血汗錢,必須在流一次血,,但我們還是去找了勞動監察大隊,但他們說他們也無法管,一,雙方未簽定勞動合同,二他們只是調解也沒作用,無權抓人,有名無權,沒辦法,眼見以到年底,回家沒路費,大家急紅了眼,去找大老闆直接要工資,大老闆感覺很冤,轉了三個彎,你們的老闆跑了,憑什找他要?一氣之下,他找了幾個社會上的人,帶著三角刀,乜許他是想把我們嚇跑,沒想到我們是被逼急了的兔子……一場爭鬥互有損傷,老闆被抓到派出所,我們是自已去的,雙方調解,老闆的理由是,我們只是與他的四包I方產生的勞務關係,即使付款也不付給我們,必須由四包方老闆簽字,我當時舉了個例子,如果在銀行存錢後,出納員跑了,死了,客戶的錢存在否?,大老闆與四老闆,你們是上下級關係,他跑了,是你沒管理好……終於我們嬴了,兩方的醫療費,生活費……可能那個老闆是花了些錢。和尚跑了,廟在呀!那裡面還供養著真神呢。現在政府也重視欠薪向題,此己前好多了,找承建公司,地產商去,


徒窮


現在項目合同裡面都有一條,分包單位不得拖欠民工工資,否則從工程款里扣除相應金額直接發到民工手裡;並且在籤項目合同的時候都會讓分包單位法人代表籤一份《不得拖欠民工工資》的保證書,所以如果遇到包工頭不發工資的情況,直接找甲方業主方總包單位就好。


穿過那條小巷


您可以找開發公司要錢,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建築施工企業不得將工程違反規定發包、分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並且建築施工企業應將工資直接發放給農民工本人,嚴禁發放給“包工頭”或其他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倘若建築施工企業違反前述規定,將農民工工資發放給包工頭後,包工頭就攜款逃跑,建築施工企業就拖欠的工資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醬小番茄


勞動法:誰用工誰負責!包工頭跑了?建築物跑不了!業主跑不了!工程指揮部跑不了!可以去這幾個單位找就可以知道分包合同書裡的小頭目詳細地址了![大笑]


滴水穿石——鍥而永恆


找甲方找總包


帥得不咋明顯


無聊幼稚的問題,又一幫幼稚的人說的頭三到四的,直接找公司或者工地門口掛牌子的就行了。一幫人廢話連篇的。就好比如三四十層掉個水滴,水滴滴到人身上會有啥樣的後果似的,無聊幼稚不我問下的。下雨天雨水是從多高掉下來的,之後砸到人身上後果啥樣?這問題還用回答嗎?


為曖綬弧


告訴你一個好辦法:爬到工地最高層,撥通110告知原因和詳址,然後跳下來,馬上就有人處理了!另加一個忠告:下輩子一定要聰明點,寧願餓死也別瞎幹!


用戶6276772844656


現在的大老闆才不會找人打你,直接報警抓你,說你鬧事影響生產,然後派出所就抓人,你說沒拿到工資叫你找勞動監察大隊,勞動監察大隊搞不定又叫你起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後面你花幾千塊錢請律師,後面又說你證據不足,然後的然後,算了吧,當你真的拿到錢也所剩無幾了,我去年有一萬多我都不要了,當然了不是不想要,說起都是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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