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加强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监督管理

四川:加强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监督管理

2020年4月22日,《检察日报》头版刊登《四川:加强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监督管理》,以下为具体内容。

四川省检察院近日发布《关于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加强量刑建议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围绕量刑协商、量刑建议计算、量刑建议审核、量刑建议调整等监督重点,提出10条措施。

“量刑建议是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重要环节,是检察官自由裁量权的集中体现,也是检察官办案中易发生廉政风险的关键节点。《意见》意在通过细化司法办案标准和工作流程,加强量刑建议监督管理,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四川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介绍说。

《意见》指出,量刑协商是量刑建议的基础,是当事人关注的重点,量刑协商过程中,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值班律师意见等情况,应当记录在案并附卷备查。同时,根据基本犯罪事实确定的量刑起点、增加刑罚量确定的基准刑、根据量刑情节调整的基准刑等量刑建议计算过程也要留痕,应当附随量刑建议一并呈报审核。

《意见》同时明确,量刑建议的审核依照本地司法责任制中案件决定程序执行。《意见》还对量刑建议的调整审核程序、加强对法院采纳量刑建议情况的监督作出规定。

(记者周雅丽)

四川检察新媒体出品

来源丨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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