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一小夥,實驗普通的一塊錢的打火機,可以點幾次火。這小夥也是夠肝的啊。
小夥子,應該是閒的蛋疼,而且家裡肯定有礦,不然可以把我一直想要的打火機用來做實驗。
只見小夥,左手拿著那打火機,右手拿著煙,假裝拿著煙,開始試驗。據小夥子分析,打火機每次點菸兩秒鐘,每點燃一次火恆定兩秒鐘,然後計數加一,直到最後一次打火機點不燃火為止。
在實驗進行到100次的時候,小夥子還談笑風生,笑容滿面。
在實驗進行到300次的時候,小夥子已經開始懷疑人生了,“怎麼才少一點點”
到了500 此的時候,開始頻繁的切換左右手,同時也見到了實驗結束的曙光。
到了800此的時候,已經要見底了小夥子斷言:不會超過1000次。
最後1000次,可以發現火燒的正旺。
1100次,已經懷疑人生了。
1200次,懷疑人生無數次。
1300次,人的絕望不在於沒有希望,在於千百次希望和期待,換來的是千百次的絕望。
最終,實驗次數定格在了1426次。
小夥子,也表示,太艱難了,簡直沒人會去做這個實驗。實驗的結果表示,一個打火機,要是用的不是很頻繁(抽菸每天按條算),應該可以每年用一個,但不用擔心,打火機這個東西,好像是用著用著就不見了,相比起擔心它的壽命,不如考慮放置打火機的位置。
不過也有些魔鬼小夥伴表示:樣本數量太少,應該多取幾個樣,然後去掉極值,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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