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變道被攔下 朋友竟“主動”擔責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4月22日訊小車高速上違規變道,被交警攔下後,同行朋友卻要“義氣”擔責!究其原因,竟是因司機是無證駕駛……日前,在瀋海高速漳州往廈門方向靠近杏林收費站處,廈門高速交警支隊一大隊杏林中隊查處了這起交通違法。

4月18日14時58分許,廈門高速交警支隊一大隊杏林中隊民警在開展視頻巡查時,發現在瀋海高速漳州往廈門方向,一輛冀B牌照小車從第一車道連跨4條實線,緊急變道駛向收費站方向,險些被後方正常行駛的大巴車撞上。民警及時在收費站出口攔下該車,車上兩名男子下車後,司機李某拿出一本駕駛證,但民警一看,證件上的照片並非李某,而是同行的男子蔡某。這時,蔡某也很“講義氣”,主動要求擔責,民警嚴厲拒絕,並要求李某出示其證件。但李某先是辯稱自己的駕駛證落家裡,後又以各種理由遲遲不肯說出自己的身份信息。在民警的連續追問下,李某才提供了自己的身份信息,民警通過系統對其身份進行核實,發現李某並沒有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據李某交代,他和蔡某當天從漳州返回廈門,明知自己無證,但仍心存僥倖駕車返廈。路上,兩人只顧著聊天,不慎錯過高速出口,便冒險選擇連續壓實線變道。最終,李某因無證駕駛且連續壓實線變道違反標線指示,被依法處以罰款1650元和扣留機動車的處罰。

(記者 葉蔚蓉 通訊員 鄭錦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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