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師傅“受傷”,房主“擔責”嗎?

裝修師傅“受傷”,房主“擔責”嗎?

“裝修工人安全事故”糾紛常有發生,事故發生後的責任歸屬往往很難理清。“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甚至會鬧上法院,由法院判定最終的責任歸屬。裝修工人受傷誰負責?視情況不同,責任歸屬也不同。

裝修師傅“受傷”,房主“擔責”嗎?

房主在裝修期間發生糾紛,首先就是理清“自己”與“裝修工”的關係

一、房主是與“裝飾公司”簽訂家裝協議

這種情況下,房主只有對工人的施工提供便利的義務,一旦工人發生意外,由裝飾公司對工人承擔僱主責任。但是,如果工人的受傷是基於房主提供的材料等存在問題而導致,那麼,房主需要承擔過錯責任

二、房主找來的“施工隊(包工頭)”

這時就要區分情況了:

(一)如果是承包人將工程承包(承包人有裝修資質),並組織工人施工的,則

由該承包人對受傷工人承擔僱主責任

(二)如果房主“明知”承包人沒有資質或安全生產條件,房主將與承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三、房主自己“僱傭”裝修工人

若房主“直接僱傭”裝修工人。房主應當承擔僱主責任

裝修師傅“受傷”,房主“擔責”嗎?

區分責任的“核心”是房主與工人是構成“承攬關係”還是“僱傭關係”。如果是承攬關係,房主沒有過錯則沒有義務去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是僱傭關係,作為僱主,房主要對受傷的工人承擔賠償責任,

風險承擔:在承攬合同中由承攬人承擔,在僱傭關係中由僱主承擔。

裝修師傅“受傷”,房主“擔責”嗎?

裝修新房是一件讓人開心的事,裝修的時候一定要全面考慮,瞭解其中的法律關係及責任歸屬,避免出現擔責的情況。莫要讓原本讓人“開心”的事,變成讓人“糟心”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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