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咖内网络文化许可证备案

这两年网吧都不叫网吧了,改叫网咖了,而且看这两年还有越来越多的趋势。周末的时候,有朋友打电话问

文网文这点事小编,问“你了解网吧网络文化产品备案吗?”

一开始,文网文这点事小编没反应过来,后来才反应过来,“网吧内网络文化内容产品经营单位应每半年向将企业经营的网络文化产品向信息文化部备案,备案的产品信息将成为文化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的参照。”

网咖内网络文化许可证备案

1、备案范围:为网吧经营场所提供的影视、音乐、单机游戏等文化内容产品。

2、备案程序:经营单位须自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发放之日起,每半年向文化部报备所经营的新增网络文化产品信息,文化部备案后核发《网络文化内容产品备案单》,并抄送经营所在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

3、备案材料:

(1)《互联网经营单位网络文化产品备案表》:提供企业及其经营的网络文化内容产品的基本信息,备案时需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2)备案的网络文化内容产品的合法性证明:包括版权证明,授权许可等合同、协议。

以上是网吧内网络文化产品备案应该注意的问题。很多网吧往往不注意法律法规,私自运营网吧文化产品,比如没经备案的影视、音乐、游戏等,结果可想而知,没有备案的产品是不能长久运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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