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季度石獅空氣質量優良率達98.9%

第一季度石獅空氣質量優良率達98.9%

  本報訊 來自泉州市石獅生態環境局的消息,今年第一季度我市空氣質量指數(AQI)均值為53,優天數43天,良天數47天,超標天數1天,優良率為98.9%,同比提高2.2個百分點。值得關注的是,今年起全市市域範圍內禁止燃用高汙染燃料,65蒸噸/小時以下高汙染燃料鍋爐今年內改用天然氣、液化石油氣、電或其他清潔能源。

  據環境監測數據,今年1至3月份,石獅中心市區大氣環境空氣質量主要汙染物指標二氧化硫、可吸入顆粒物、細顆粒物、臭氧、一氧化碳和二氧化氮平均濃度分別為0.004mg/m3、0.046mg/m3、0.022mg/m3、0.116mg/m3、0.8mg/m3、0.023mg/m3,同比分別下降42.9%、6.1%、26.7%、3.3%、20%和同比上升9.5%;空氣質量綜合指數3.20,同比改善0.11。超標天數為1天,同比減少2天。其中,1月份空氣質量優良率96.8,2月份、3月份均為100%。

  “到2020年,全市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不低於近三年平均值。”去年7月,石獅市環境保護委員會印發《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對大氣環境治理提出了明確目標,要求6項汙染物指標達到國家二級標準,其中細顆粒物(PM2.5)濃度不高於25微克/立方米,臭氧濃度升高趨勢得到有效控制,空氣質量達到考核要求。

  工業企業是大氣汙染綜合治理的重中之重。去年10月30日,石獅市政府印發《關於調整高汙染燃料禁燃區的通告》,從2020年1月1日起,將石獅全域劃為高汙染燃料禁燃區,禁止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生產經營者銷售高汙染燃料和新建、擴建燃用高汙染燃料的設施。今年2月20日,泉州市石獅生態環境局向相關企業下發通知,要求按照上述《通告》完成現有高汙染燃料鍋爐的清潔能源替代任務或超低排放改造。

  根據通知要求,現有市域範圍內65蒸噸/小時以下使用高汙染燃料的設施應在2020年12月31日前改用天然氣、液化石油氣、電或其他清潔能源,逾期未改用的,不得繼續使用;65蒸噸/小時以上使用高汙染燃料的設施應按照省級部門的時限要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納入中央環保資金項目要求今年內完成。從名單上看,我市現有高汙染燃料鍋爐尚有21臺,分佈於鴻山、祥芝、永寧、蚶江四個鄉鎮。

  除工業汙染源防治外,大氣汙染防治還涉及建築工地施工揚塵、機動車尾氣排放、大氣汙染預警應急管控等多個方面,相關工作正在同步推進中。圖為藍天下的龜湖公園木棉花開

  (記者 林恩炳/文 顏華傑/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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