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明确划定“新基建”范围 智慧能源基础设施被列入其中


国家发改委明确划定“新基建”范围 智慧能源基础设施被列入其中

今日(4月20日),国家发改委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首次明确了新型基础设施的范围。融合基础设施成为亮点。

国家发改委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司司长伍浩表示,新型基础设施主要包括3个方面内容: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其中,融合基础设施主要是指深度应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支撑传统基础设施转型升级,进而形成的融合基础设施,比如,智能交通基础设施、智慧能源基础设施等。

国家发改委今天首次明确新型基础设施的范围,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伍浩表示,初步研究认为,新型基础设施是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信息网络为基础,面向高质量发展需要,提供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等服务的基础设施体系。

目前来看,新型基础设施主要包括3个方面内容:

一是信息基础设施。主要是指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演化生成的基础设施,比如,以5G、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卫星互联网为代表的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以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新技术基础设施,以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为代表的算力基础设施等。

二是融合基础设施。主要是指深度应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支撑传统基础设施转型升级,进而形成的融合基础设施,比如,智能交通基础设施、智慧能源基础设施等。

三是创新基础设施。主要是指支撑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产品研制的具有公益属性的基础设施,比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教基础设施、产业技术创新基础设施等。

国家发改委明确划定“新基建”范围 智慧能源基础设施被列入其中

在支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联合相关部门,深化研究、强化统筹、完善制度,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研究出台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发展的有关指导意见。

二是优化政策环境。以提高新型基础设施的长期供给质量和效率为重点,修订完善有利于新兴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准入规则。

三是抓好项目建设。加快推动5G网络部署,促进光纤宽带网络的优化升级,加快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建设。稳步推进传统基础设施的“数字+”“智能+”升级。同时,超前部署创新基础设施。

四是做好统筹协调。强化部门协同,通过试点示范、合规指引等方式,加快产业成熟和设施完善。推进政企协同,激发各类主体的投资积极性,推动技术创新、部署建设和融合应用的互促互进。

此外,国家发改委发布了一季度发用电和投资项目审批情况。

从发电看,一季度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同比下降6.8%,降幅较前2个月收窄1.4个百分点。其中,火电、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同比分别增长-8.2%、-9.5%、1.2%、5.7%和10.9%。

3月份,发电量同比下降4.6%。据电网公司调度数据,4月1日-15日,全国发电量同比增长1.2%,实现了正增长。

从用电看,一季度全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下降6.5%。其中,一产、二产、三产和居民生活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4.0%、-8.8%、-8.3%和3.5%,居民生活用电继续保持增长。分地区看,全国7个省份用电正增长,其中云南、新疆2个省份增速超过5%。3月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下降4.2%,降幅比上月收窄5.9个百分点。

投资项目审批方面,3月份,国家发改委共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8个,总投资773亿元,其中审批6个,核准2个,主要集中在交通、能源等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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