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人民检察院首例“等”外领域探索治理烟花爆竹市场见实效

近日,阳春市人民检察院先后收到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排查、治理烟花爆竹运输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报告,标志着该院于2020年春节前办理的烟花爆竹公益诉讼案取得成效。该案经报阳江市、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审批同意立案,系阳春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阳江地区首例“等”外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为该院后续在其他领域探索开展公益诉讼打下坚实根基。

阳春市人民检察院首例“等”外领域探索治理烟花爆竹市场见实效

阳春市人民检察院首例“等”外领域探索治理烟花爆竹市场见实效

烟花爆竹安全一直是社会群众关注热点,为有效杜绝烟花爆竹事故隐患,该院主动围绕岁末年初重大敏感节点,多次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进行前期论证,锁定烟花爆竹问题作为调查方向,积极开展法定领域外的行政公益诉讼个案探索。

通过大量查阅烟花爆竹相关行政执法卷宗,用足用活现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该院成功摸排出阳春市某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在运输烟花爆竹到销售点过程中存在监管薄弱环节。经进一步制定周密细致的调查取证方案,该院最终充分查明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未充分履职的案件事实,予以成功立案监督,并依法发出2020年公益诉讼第1号、第2号《检察建议书》。

阳春市人民检察院首例“等”外领域探索治理烟花爆竹市场见实效

2020年1月20日,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邓康成带队上门向市公安局长、交通局长送达该1号、2号《检察建议书》,并由该市广播电视台对检察长上门送达《检察建议书》的过程进行跟踪采访报道,有效借助新闻媒体增强检察建议公开宣告的透明度和影响力,进一步增强检察建议刚性,提升督促整改力度。

该市公安局、交通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执法人员进行研究部署,围绕烟花爆竹的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严格落实整改,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市公安局已对全市危货运输车辆、专职危货押运人员进行重新审查核实,同步通过省爆破作业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强化危运车辆动态监控,确保危货车辆严格按照规划路线进行运输配送,并依法查处了8宗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行政拘留6人,收缴烟花爆竹一大批,最大限度降低安全事故风险;市交通运输局已通过上门核查和路面执行相结合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加大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违法违章行为的打击力度,充分扎牢织密烟花爆竹运输“安全网”。 在该公安局、交通局的共同努力下,全市春节前后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措施到位、秩序良好,实现零事故。

阳春市人民检察院接到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整改报告后,立即组织检察干警开展“回头看”行动,通过走访烟花爆竹销售企业,对相关行政机关落实检察建议情况进行了回访,深入实地跟踪监督检察建议的落实效果,确保2020年公益诉讼第1号、第2号《检察建议书》都得到落实,助力相关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面堵塞该市烟花爆竹运输环节监管机制的漏洞,补齐短板,加强监管,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文字 | 李林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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