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東寧市新冠肺炎疫情應急防控工作指揮部通告(第七號)

東疫指發〔2020〕7號



東寧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疫情應急防控工作指揮部通告

(第七號)

按照國務院《關於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區防控工作的通知》(肺炎機制發〔2020〕5號)和省防疫指揮部辦公室《關於加強聯防聯控嚴格做到“關住門、管住人”堅決打贏社區疫情防控保衛戰的通知》(黑疫指辦發〔2020〕38號)要求,為進一步控制人員流動,加大疫情防控工作力度,結合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實際,經市防疫指揮部研究決定,現就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嚴格輸入管理,外省和省內疫情病例集中地區返鄉人員,一律居家隔離觀察14天,拒不執行的將進行強制隔離觀察。

二、返鄉人員需向居住地社區(村)提出申請,社區(村)出具證明報城市出入口檢查點審核,經各檢查點體溫檢測、登記後予以放行。離開東寧外出人員需到所屬社區(村)開具健康證明。

三、自2月15日零時起,各小區居民持社區頒發的臨時通行證登記出入小區,每戶1證,每戶(居家隔離家庭除外)每兩天只允許1名家庭成員1次外出採購生活物品。臨時通行證只限本小區使用。

四、開復工企業用工人員由企業向主管部門(鄉鎮)提出申請備案,經審核頒發用工證明,務工人員持企業用工證明出入所居住小區。

五、小區居民出行必須佩戴口罩,人員密集場所保持1米以上距離。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通告解除日期另行通知。違反上述規定的,將依法依規處理。


東寧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

應急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0年2月14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