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浙江好人公示,南潯沈勇入選!

4月浙江好人公示,南潯沈勇入選!

2020年4月浙江好人日前公示

南潯沈勇入選見義勇為類浙江好人

4月浙江好人公示,南浔沈勇入选!

見義勇為

沈勇

4月浙江好人公示,南浔沈勇入选!

沈勇,男,1981年2月出生,南潯區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隊鎮區中隊輔警。2019年1月16日15時44分,在南潯湖師附小門口,朱某因家庭糾紛事先攜帶刀具至學校門口尋找接孩子放學的前妻黃某,正值放學期間,不少孩子家長都在現場,朱某找到黃某後拿刀追砍黃某。危急時刻,正在執勤的沈勇毫不猶豫衝上前奪下行兇者朱某手中菜刀並控制住他,直到南潯派出所和巡特警趕到。他在危急時刻的挺身而出,成功控制了事態的發展,拯救了受害人的生命,被授予“湖州市見義勇為二等功”。

公示期至4月24日止。公示期間,各單位和個人對上述人選在模範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規範、遵紀守法等方面如有意見,均可來電、來信向省文明辦公德處反映。個人反映請署真實姓名及聯繫方式,單位請加蓋公章,信件有效日期以郵戳為準。電話:0571-87051454。地址:省行政中心3號樓省委宣傳部公民道德建設處,郵政編碼:310025。

4月浙江好人公示,南浔沈勇入选!

南潯區“掃黑除惡”線索

舉報方式

南潯區公安分局:

0572-3010110/17305720789

或直接撥打110

掃黑除惡丨給廣大群眾的一封公開信

2019年,掃黑除惡新攻勢,請記得查收!

掃黑除惡,我們是認真的!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辦案調查,一律通過上門或者請當事人到派出所等公安場所的方式面見當事人,絕不會通過電話或者網絡直接調查處理,更不會要求當事人匯款、轉賬。與此不符的,公民可視為涉嫌詐騙行為,可直接撥打110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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