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浙江好人公示,南浔沈勇入选!

4月浙江好人公示,南浔沈勇入选!

2020年4月浙江好人日前公示

南浔沈勇入选见义勇为类浙江好人

4月浙江好人公示,南浔沈勇入选!

见义勇为

沈勇

4月浙江好人公示,南浔沈勇入选!

沈勇,男,1981年2月出生,南浔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镇区中队辅警。2019年1月16日15时44分,在南浔湖师附小门口,朱某因家庭纠纷事先携带刀具至学校门口寻找接孩子放学的前妻黄某,正值放学期间,不少孩子家长都在现场,朱某找到黄某后拿刀追砍黄某。危急时刻,正在执勤的沈勇毫不犹豫冲上前夺下行凶者朱某手中菜刀并控制住他,直到南浔派出所和巡特警赶到。他在危急时刻的挺身而出,成功控制了事态的发展,拯救了受害人的生命,被授予“湖州市见义勇为二等功”。

公示期至4月24日止。公示期间,各单位和个人对上述人选在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遵纪守法等方面如有意见,均可来电、来信向省文明办公德处反映。个人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请加盖公章,信件有效日期以邮戳为准。电话:0571-87051454。地址:省行政中心3号楼省委宣传部公民道德建设处,邮政编码:31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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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浔区“扫黑除恶”线索

举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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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2-3010110/17305720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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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丨给广大群众的一封公开信

2019年,扫黑除恶新攻势,请记得查收!

扫黑除恶,我们是认真的!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办案调查,一律通过上门或者请当事人到派出所等公安场所的方式面见当事人,绝不会通过电话或者网络直接调查处理,更不会要求当事人汇款、转账。与此不符的,公民可视为涉嫌诈骗行为,可直接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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