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对建设单位来说是一把剑


合同对建设单位来说是一把剑


一个人处理事情的方式,并不是他的专业能力,而是取决于他对这件事情的认识或者是态度。

今天上午处理完事情,领导找老柴去聊天。

领导:“小柴,你说说合同对建设单位来说意味着什么?”

当时老柴就有点蒙圈了。合同意味着什么,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呗!不过根据老柴多年来的经验判断,这绝不是领导想要的正确答案。那答案到底是什么呢?当时老柴的脑细胞以每小时280公里的速度在飞快的运转呢,可惜撞树上了,没想到。

老柴:“是什么啊?不是权力义务的规定吗?”只能这么回答,谁让咱撞树上了呢。

领导:“你说的这些都是表面的作用,更深层次的,他是建设单位手中的一把剑,这把剑多数情况下并不是用来杀人的,而是用来震慑施工单位的。当施工单位和你配合好时,这把剑就高高挂起不必出鞘,一旦施工单位配合不好,那么你就可以亮剑。明白什么意思了。”

领导就是领导,高度就是不一样,老柴还是由衷的佩服的,赶忙说:“明白,明白!”

领导:“那看看今天你写的这个合同,你直接就把这把剑给扔了。对施工单位的约束过于简单。”

写到这里该引出今天的知识点了:合同不仅仅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更多的时候对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是起到一种震慑的作用,让他们不能随心所欲的干。即使是有些合同条款明明知道无法考核,也要注明相应的处罚措施。比如说限额设计之类的规定, 实际操作中很难去评判到底满足没满足限额设计的要求,但为什么还要注明处罚条款,就是让设计院在设计的过程中,有这个意识,不能随心所欲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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