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可以用物質獎勵孩子的學習嗎?

經常有家長問類似的問題“老師,可以不可以用物質獎勵孩子的學習?”我不是很贊成這樣的做法,反正我是從來沒有用過,因為獎勵常常會改變一個人做事的內在動機,讓人只會盯著獎勵而忽視了事情本身的價值。

可能有的人會說了,既然獎勵不好,那為什麼單位上都喜歡用這種方法呢?我覺得這很好解釋,因為上班本身就是為了拿工資,拿獎勵的,而學習不是,學習是為了學習本身,而不是為了獎品。

很多人應該聽說過心理學上有個著名的“德西效應”。說的是有一群孩子在一位老人家門前嬉鬧,叫聲連天,這樣過了幾天後,老人實在忍不住了,於是,他出來給了每個孩子10美分,對他們說:“你們讓這兒變得很熱鬧,我覺得自己年輕了不少,這點錢表示謝意。”孩子們很高興,第二天仍然來了,一如既往地嬉鬧。老人再出來,給了每個孩子5美分。5美分也還可以吧,孩子仍然興高采烈地走了。第三天,老人只給了每個孩子2美分,孩子們勃然大怒:“一天才2美分,知不知道我們多辛苦!”他們向老人發誓,他們再也不會為他玩了。

在這個寓言中,老人的方法很簡單,他將孩子們的內部動機“為自己快樂而玩”變成了外部動機“為得到美分而玩”,而老人操縱著“美分”這個外部因素,所以也操縱了孩子們的行為。

除此以外,心理學上還有一個著名的“雷珀實驗”。心理學家雷珀挑了些愛繪畫的孩子分為AB兩組。他告訴A組的孩子:誰畫得好,就給誰獎品;告訴B組的孩子:我很喜歡你們畫畫,我想看看你們畫的畫。兩組孩子都高興地畫了自己喜愛的畫。A組孩子得到了獎品,B組孩子只得到了具體的點評。三個星期後,心理學家發現,A組孩子大多不主動去繪畫,他們繪畫的興趣也明顯降低,而B組孩子則仍和以前一樣愉快地繪畫。後來,心理學家又把這個實驗在不同國家進行,結果都是一樣的。

這個實驗告訴我們:為了獎品去做一件事,等於說這件事本身就不值得做。有沒有哪個藝術家是為了錢而創造的?沒有,因為創作的本身就是一種快樂和回報,也可以說是一種獎勵,就好比好成績本身就是對學習的獎勵一樣,根本沒必要再進行物質獎勵。

更重要的是,當你獎勵孩子讀書或者學習的時候,其實你是在暗示孩子:學習和讀書是苦的,是沒意思的。因為孩子會想:我玩的時候你不獎勵我,還限制我;我看動畫片的時候很開心你也沒獎勵我,還對我發脾氣。偏偏學習你要獎勵我,這說明什麼?說明讀書和學習是沒意思的,是痛苦的,要用獎勵平衡一下。一旦孩子在潛意識中形成了這個信念,你覺得他還會真的發自內心喜歡學習嗎?

當然,很多家長一下子改不了,還是想獎勵孩子,怎麼辦?我覺得可以換種說法,你可以這樣說:寶貝,看得出來你今天很高興,爸爸媽媽也替你高興,既然大家都這麼高興,那我們就慶賀一下吧。這樣說沒問題,但就是不能說是獎勵孩子,否則說多了,就會改變孩子的學習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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