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男子盜竊被抓後“甩鍋”前女友:我偷車都是她逼的!

桂林男子盜竊被抓後“甩鍋”前女友:我偷車都是她逼的!

圖為4月6日劉某被抓後指認現場。


不久前,桂林資源縣公安局中峰派出所破獲了一起摩托車盜竊案。案件偵破雖不復雜,可男子被抓後,卻語出“雷”人:“是前女友逼我賺錢,我才偷的……”對此,民警說這樣的賺錢,只會讓女友越離越遠。

據介紹,案件發生在4月6日。當天上午8時許,中峰鎮居民張先生髮現自己停放在官田村村委會辦公樓外的一輛價值6800元摩托車被盜了,隨即前往中峰派出所報警。

民警接警後,立即到現場調查情況,並很快鎖定了嫌疑人作案軌跡,並在資源縣城老街一院內發現了完好的被盜摩托車。民警隨後在附近進行布控。當天上午11時許,一男子出現,就在他準備取車時,民警將該男子制服。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劉某如實供述了盜竊摩托車的違法犯罪事實。據劉某供述,前不久,他的女朋友與他提分手,並說他平時不努力賺錢。6日凌晨,劉某翻來覆去睡不著覺,就想半夜步行至女朋友家,看能不能挽回這段感情。在他路過官田村公所時,發現了停放在該處的一輛摩托車。這時,劉某就想:“前女友分手前一直逼我去賺錢,要是這樣空手過去,肯定難以挽回。”於是,劉某決定先偷摩托車換錢後,再跟前女友談挽回的事,證明自己能賺錢。於是,劉某凌晨出手盜竊摩托車,並開走準備換錢。

而在劉某被民警抓獲,闡述作案動機時,就說出了那句:“前女友逼我賺錢,我才偷”的“雷人”之語。對此,民警哭笑不得之餘,就教育劉某應該腳踏實地,想用違法所得挽回愛情,只能讓前女友越離越遠

昨日,犯罪嫌疑人劉某因涉嫌盜竊罪被資源縣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被盜摩托車已經交還給了失主,該案還在進一步辦理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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