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賺錢一定需要提供一個產品或一項服務

我在思考一個問題,總感覺要賺錢的話,一定是要提供一個產品或者一項服務的,不管是公司或者是個人,比方說個人能夠領取工資,那是因為他有提供了一個出賣時間,然後工作的一個服務,這個服務呢就是賣給公司,比方說我的工資是一萬塊錢一個月,然後我是公司的法務,那麼我為公司提供法務服務,這個就是我的產品,而公司支付給我一萬塊錢工資,這就是對價。

要賺錢一定需要提供一個產品或一項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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