崆峒区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拟不起诉案件

崆峒区院邀请人民监督员

监督拟不起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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崆峒区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拟不起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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崆峒区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拟不起诉案件

近日,崆峒区人民检察院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安排部署,邀请1名人民监督员,对我院拟作不起诉决定宋某信用卡诈骗案件进行公开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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崆峒区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拟不起诉案件

评议会上,承办检察官向人民监督员代文强全面汇报了宋某信用卡诈骗案详细案情及拟处理意见。人民监督员就案件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询问,案件承办人进行了逐一解答。评议阶段,人民监督员根据案件的情况独立进行评议和表决,人民监督员认为崆峒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宋某信用卡诈骗案中做到了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准确,同意崆峒区人民检察院对宋某信用卡诈骗案拟做出的不起诉处理意见,并填表写了表决意见书。同时,人民监督员表示,通过参加此次会议,对检察机关侦查职能和相关法律规定都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并建议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各项职能,加强法律监督。

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是促进案件规范办理、加强外部监督的重要内容,对宣传检察机关职能属性、保持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具有重要意义,崆峒区院将不断加强与完善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活动的制度机制,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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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刘丽

排版:朱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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