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利而不放于利:君子的利益观(4·12)

4.9章讲,君子无礼,无以立,4.10章讲在礼崩乐坏之下,君子没有权变无法生存,4.11章讲君子的权变要超越土与惠,要以德与刑为标准,外的身保持自由,内在的质能够与德相合,如此内外发展,就能够实现文质彬彬,成就君子。

重利而不放于利:君子的利益观(4·12)

4.12再回到4.9章,指出大变动社会中,虽然耻恶衣恶食非君子所为,但是,君子并非不讲惠,而是需要超越惠,即《尧曰》讲的“惠而不费”,不讲惠,在大变动社会中无法生存。而且,内在人格的成长,必然会转化为外在才能的提升,在激烈竞争的春秋时代,就会转化为富与贵。

重利而不放于利:君子的利益观(4·12)

人生在世,不可回避的核心问题就是“利”。仁是人生发展的大利,而富与贵也是人生之利,而人的生存也是人生之利,正如孟子讲:鱼,我之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鱼和熊掌不可得兼,这时,需要进行选择。仁学其实就是选择之学。4.12提出了选择的法则。

重利而不放于利:君子的利益观(4·12)

4·12子曰:“放于利而行,多怨。”

「参考译文」孔子说:“为追求利益而行动,就会招致更多的怨恨。”

重利而不放于利:君子的利益观(4·12)

此处的重点并非在于“利”,而在于“放”,如果理解了上句不是将君子与小人的对立,而是君子超越了小人,实现了自我人格的成长,那么,就可以明白此句正是对上一句的解释,如果不实现超越,而是“放于利”,那么,就不能实现仁的长远价值,而会招到自身的和他人的怨恨。这也对应上面的“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重利而不放于利:君子的利益观(4·12)

在变动社会的条件下,在社会压力和挑战本身都是相互冲突的情形下,没有对自身的长远规划和设计,没有符合道与仁的成长路径,肯定不能走出变动社会的迷思和巨大压力的挑战。而宋明理学的解释却着重于“利”,而非着重于“放”,在解释中忽略了“放”,将之解释成“欲利于己,必害于人,故多怨。”这样,就成为了经典的“君子不言利”。这明显与《论语》其他部分解释“利”或是“欲”的不相符合。正是孔子仁学的复杂性,所以,孔门弟子们需要编纂《论语》来系统地阐释仁学,只言片语,孤章单句地来解释《论语》,则会远离仁学本义。

重利而不放于利:君子的利益观(4·12)

孔子仁学是讲利与欲的,“富与贵,人之所欲也”,“贫与贱,人之所恶也”(《里仁》),要否定的并非这种情感、欲望和诉求,而是获得这种利益的方法,“不以其道得之,不得也”,“不以其道去之,不去也”,要辨别的是方法,而非利益或是欲望本身。


重利而不放于利:君子的利益观(4·12)

而且,孔子的整个仁学,也是讲利的,正如《尧曰篇》中所讲“惠而不费”是仁学的基本原则之一,君子讲惠,但不仅仅是讲惠,而是需要更进一步,要怀德,即需要将欲或是利,与手段的合理性结合在一起考虑,而非只考虑利或是欲,这样,“放于利”就很明确的,并非不讲利,而是只考虑利,不怀德,不考虑获得利益的方法了。

重利而不放于利:君子的利益观(4·12)

对于庶民而言,利其关注的焦点,因此,“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费乎? ”(《尧曰篇》)“小人喻于利”(《里仁篇》),关注“利”是大变动社会生存的基础性法则,孔子的“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由”的结果是“利”为生存的基础。子罕言利,并不能视为孔子不重视利,只是讲利需要方法,需要与德结合在一起。这正是子绝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

重利而不放于利:君子的利益观(4·12)

正如墨子指出,仁学是实现人生的“大利”。变动社会之下,人生存的压力变得异常巨大,如何生存下来成为了压倒一切的大事。寻找能够支撑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求异常强烈,在这种条件下,讲“利”与“惠”应该是常识性问题,不需要讨论的。问题是,如何讲“利”与“惠”?人生有长远的发展大利和眼前的近期小利,而在变动社会条件下,大利与小利往往处于激烈地冲突之中,出卖灵魂而获得富贵是经常选项,中西方莫不如此,如德国歌德名著的《浮士德》,用自己的灵魂与魔鬼做交易的诱在变动社会条件下具有极大的诱惑力。这时,生存智慧就显得异常重要,包括仁学在内的诸子百家的学说正是为了解决这一难题而生,帮助人们扩大视野,将原先有限利益扩展为人生的整个大局,从而将人格从小人提升为大人。

重利而不放于利:君子的利益观(4·12)

究其整体,孔子的仁学是讲利的学问,原因是礼崩乐坏的大变动社会,安身立命失其根基,因此,欲寻求发展,必然寻找发展的基础。仁学指出,德与礼仍是发展的基础,但是都需要进行改造,以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德的改造需要舍弃其形式主义,而追求内在的敬,同时礼,要对其奢和易进行改革,实现简和敬。但在春秋礼崩乐坏之时,世人皆不遵从礼乐,仁学重提礼乐,岂不迂腐?遵循礼乐所产生高昂的生存成本使得仁学寸步难行,因此,仁学的主旨是需要消减,甚至是消除遵循礼乐而带来的高昂的生存成本。礼的改革,义的变通都是由此而发。因此,通观仁学,利的原则不能不讲。

重利而不放于利:君子的利益观(4·12)

长久以来的经验往往指出,“以利相交者,利尽则散。”也就是人生需要“利”,但不能止于“利”,“利”的获得并非靠直接关注即可获得,而需要有获得的方法和途径。对利的过度追逐,会在歧途中失去自我。相反如果看淡一时名利,转而追求自身的发展和才能,才会获得真正的人生“大利”。这正是孔子仁学反复强调的,“富与贵,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得也;贫与贱,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去之,不去也。”(《里仁篇》)

重利而不放于利:君子的利益观(4·12)

那么,如果“怀惠”,依利而行,其结果是什么呢?那就是“怨”。这个在《论语》中是有解释的,“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则远怨矣。”(《卫灵公》)“君子惠而不费,劳而不怨,欲而不贪,泰而不骄,威而不猛。”(《尧曰》)此处的“怨”是指与仁相反的状态,埋怨、悔恨、怨恨,是指对过去的否定,而仁学是日积月累,累积过去的日常生活细节实现内在的质和外在的文的共同发展。

重利而不放于利:君子的利益观(4·12)

用仁学来解释经典,可以填补《论语》篇章间的空隙,让我们了解到完整的仁学,同时也能够见识到仁学的强大解释力,同时,也可以丰富仁学的内涵。如果需要进一步了解仁学的内涵,敬请加入视频慕课《论语启蒙:论语的法典化解读》,或参考《仁者无敌:仁的力量——大变动社会的生存之道》(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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