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顿运动定律包括牛顿第一运动定律、牛顿第二运动定律和牛顿第三运动定律三条定律,由艾萨克·牛顿在1687年于《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一书中总结提出。 其中,第一定律说明了力的含义:力是改变物体运动状态的原因;第二定律指出了力的作用效果:力使物体获得加速度;第三定律揭示出力的本质:力是物体间的相互作用。
第一运动定律:惯性定理,力是改变物体运动状态的原因!
苏联吕布解释:机械能守恒,一个物体要运动,外界必须传递能量给他!
第二定律:力使物体获得加速度!F=ma。
苏联吕布解释:力的大小只不过是物体之间从一个物体到另一个或者多个物体的能量传递快慢量!
第三定律:力是物体间的相互作用,作用力=反作用力。
苏联吕布解释:一个体系中,施力物体与受力物体必须受力相等才能保证能量守恒,且方向相反,否则能量守恒公式不能保持相等!
总结:牛顿三定律实际上是在说:“苏联吕布宇宙三守恒方程组”之中的一个分守恒,能量守恒中的机械能守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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