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拖了一年多的工資在一兩天內就解決了,太感謝了!”在與秭歸法院民事庭譚法官的通話中,原告王某對秭歸法院調解工作的高效便捷表示了高度認可。
2018年7月,王某隨陳某在工地做小工,後經結算,陳某應支付王某工資11340元,陳某給王某出具了兩張條據,約定2019年5月給付,但王某多次索要未果,遂於2020年4月2日將其訴至法院。
承辦法官在4月8日拿到案件卷宗後,便電話聯繫了被告陳某,次日於聯棚高速路口處向其送達了應訴材料。為了方便當事人,減輕雙方的訴累,更快更好地保障農民工及時追討工資的合法權益,法官在徵求了雙方意見後,即在高速路口主持調解,最終雙方達成分期給付協議。4月10日,陳某支付了第一期工資。
疫情形勢持續向好,各行各業相繼復工復產,秭歸法院也“不甘落後”,採取電話、網絡等非接觸方式,有序開展審判執行工作。1月以來,共結案198件,其中巡迴審判15件,網絡開庭12件,多數案件採取簡易程序辦理,儘快使當事人權益得以兌現。
“解封不等於解防,秭歸法院將在繼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充分發揮主觀能動作用,充分履職盡責,依法及時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秭歸法院黨組書記、代院長陳發倫如是說。(向紅梅 張洲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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