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級行政區為何這樣劃界:河南省為何名不副實

黃河是一些政區之間的天然界線,有的地名如河東、河西、河南、河北就是以它們相對於黃河的位置而得名的。西漢時設河南郡(故地在今河南省境內,郡治洛陽,在今洛陽市),顧名思義,轄境應在當時的黃河水道之南。事實也的確如此,河南郡與河內郡就是以黃河為界的。以後儘管政區變化頻繁,但河南的名稱一直存在著,而且到隋朝(589—618年)為止,河南郡只限於黃河以南。唐朝以洛陽為東都,因此給予洛陽與首都長安相似的特殊地位。洛陽所在的洛州改稱為河南府,轄境也因之而擴大。但河南府的東、南、西三面已分別接近相鄰的鄭州、汝州、陝州的治所了,南、西二面又為山地所限,所以就越過黃河向北擴展,將王屋山南的王屋、濟源、河清、河陽、溫等縣劃入河南府;還將河北太行山東南的懷州劃歸河南府所屬的都畿道(道是府、州以上一級的政區)。

到洪武三年(1369年)三月置北平行省,將臨時劃歸河南、山東分省的地區重新劃出。但最先歸河南的這三府卻沒有劃出,而是正式隸屬於河南省了。同時,河南省的開封府也划進了黃河北的幾個縣。清朝基本維持原狀,只是在這三府與直隸(今河北)所屬的府之間做了一些交換。這一結果就一直延續到新中國成立後,河南省的“河南”之名不副實,也已有五百多年了。

摘自葛劍雄:省級行政區為何這樣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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