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公 告

根据察右中旗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并经察右中旗委批准授权,从2019年5月8日起,旗委派出3个巡察组分别对9个党组织开展为期60天左右的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任务

(一)常规巡察方面

重点检查是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紧紧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以及脱贫攻坚工作的问题。

主要包括:

1、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

2、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

3、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4、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和不担当、不作为情况。

5、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

6、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

7、围绕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重点检查中央、自治区巡视反馈意见和市委、旗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二)扶贫领域方面

重点检查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发现和推动查处基层党组织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敷衍应对,监管部门失职失责,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抢占掠夺、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向扶贫资金“伸黑手”问题;着力发现和推动整治盲目决策、弄虚作假、数字脱贫,以及扶持对象、到位措施、脱贫成效不精准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着力发现和推动查处脱贫攻坚中的腐败问题、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落实惠民政策中的腐败问题。

主要包括:

1、围绕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

2、围绕扶贫资金管理使用。

3、围绕扶贫项目实施。

4、围绕扶贫领域中的“四风”问题。

(三)扫黑除恶方面

1、围绕政治站位,重点检查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和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和实施步骤情况,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切实履行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情况。

2、围绕依法严惩,重点检查扫黑、除恶、治乱的成效;

检查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等情况。

3、围绕组织领导,重点检查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统筹力度,层层压实责任等情况。

(四)民族宗教工作方面

1、重点检查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第一责任情况。

2、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和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责任体系建设、工作网络建设、工作制度建设等情况。

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本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涉法涉诉、个人诉求等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二、巡察时间安排

2019年5月8起至2019年7月10日左右(可根据实际巡察情况进行适当的缩短或延期)。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如需反映上述情况,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1、旗委第一巡察组巡察乌兰苏木、广益隆镇、乌素图镇

举报电话:1584806779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接访地点:被巡察单位信访接待室

2、旗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土城子乡、巴音乡、宏盘乡

举报电话:17304746814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接访地点:被巡察单位信访接待室

3、旗委第三巡察组巡察科布尔镇、辉腾锡勒园区、文化和旅游局

举报电话:1584803446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接访地点:被巡察单位信访接待室

4、旗委巡察办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474-5690119

接访地点:察右中旗纪委二楼201室

举报箱设置点:察右中旗纪委大楼正门东侧

四、巡察组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巡察组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

中共察右中旗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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