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什克腾旗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克什克腾旗自然资源首次登记的通告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自然资发[2019]116号)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克什克腾旗自然资源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全旗自然资源首次登记涉及7个自然保护区、7个自然公园,坐落位置涉及全旗乡、镇、苏木,详情如下:

1、自然保护区

克什克腾旗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克什克腾旗自然资源首次登记的通告

2、自然公园

克什克腾旗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克什克腾旗自然资源首次登记的通告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的时间为通告发布之日至2020年 5月31日。

三、登记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草原、滩涂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四、其他事项

1、本次登记区域在全旗范围内开展,涉及辖区内所有的苏木乡镇和各国有农、林、牧、渔场等国有单位及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管理单位。

2、我旗辖区内集体土地所有权利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利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提供权属来源文件或资料,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咨询电话:张先生 18747139662 张先生 5235852 王先生 5235868

特此通告。

克什克腾旗自然资源局

2020年4月23日

克什克腾旗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克什克腾旗自然资源首次登记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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