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摘 要
扶貧過程中的參與主體眾多,容易出現上傳下達溝通不暢、農戶參與度低、幫扶責任人工作落實不到位等問題。扎魯特旗創新扶貧工作機制,以問題為導向,率先在蘇木鎮嘎查村實施“議貧會”群眾工作機制,堅持“五字工作法”,將“訪、提、議、行、評”貫穿會前、會中、會後全過程,解決農牧民和貧困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切身利益問題。同時,“議貧會”表現出時效性和靈活性,貧困戶隨時發現自身在生產生活中有什麼難題、有什麼想法、有什麼困難、有什麼意願,村兩委和幫扶責任人隨時隨地都可以召開“議貧會”,使扶貧各個主體之間的溝通更高效、參與更順暢,使貧困人口參與感更強。
二、背 景
扶貧的過程中,有很多的主體參與,比如政府、NGO組織、村級組織、貧困戶幫扶責任人等,在政策的上傳下達、事務的執行落實方面,容易出現溝通難的問題。幫扶責任人不知道貧困戶真正缺什麼、盼什麼、想要什麼,貧困戶對於幫扶政策和項目也不知道如何參與、如何受益,或是對幫扶幹部不接地氣、幫扶工作不到位等問題有意見建議無處表達。為了解決這些問題,扎魯特旗積極探索嘗試,創新突破,建立了“百姓議貧會”群眾工作機制,將“訪、提、議、行、評”的五步工作法貫穿“議貧會”會前、會中、會後全過程。
“百姓議貧會”目的就是為了把扶貧政策、措施和標準宣傳清楚,讓老百姓積極參與,互相交流,互相監督,為貧困戶解決實際問題,做到公平、公開、公正,最大限度地激發他們的內生動力。簡單的說,就是通過這個“百姓議貧會”,“挖”出貧困根、“議”出脫貧策、“結”出富裕果,形成和諧好民風、發展好產業,推進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同步發展。
三、項 目 實 施
“百姓議貧會”在組織實施上,一般由嘎查村黨組織書記或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長)組織召開。原則上要求每月至少召開一次“議貧會”,人口較多地方可分片召開。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可在農家院、田間地頭、百姓家中隨時隨地召開。“百姓議貧會”工作機制在運作方式上,堅持“五字工作法”,將“訪、提、議、行、評”貫穿會前、會中、會後全過程。
1. “訪”,把走訪活動作為了解村情民意的主要抓手。要求駐村幹部真正坐上百姓炕頭、走進田間地頭,與群眾面對面溝通,通過開展談心談話、民主協商、宣傳講解等形式,認真梳理走訪結果,明確問題矛盾,找出原因癥結,做到摸清情況、找準問題,解決群眾實際困難、密切幹群關係、化解基層矛盾、推進工作有效落實。
2. “提”,對走訪收集到的問題進行篩選整理。圍繞群眾關心的焦點、熱點、難點問題確定會議議題,形成初步解決方案,明確參會人員範圍和會議議程,使“議貧會”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3. “議”,根據實際工作開展情況,對提出的議題進行研究討論。靈活確定嘎查村部、百姓炕頭、田間地頭等會議召開場所,大家聚到一起想辦法,對上一次“議貧會”提出的議題落實情況進行通報,圍繞本次“議貧會”確定的議題進行研究討論,就會議結果形成建議,確保議出思路、議出辦法、議出結果。充分尊重群眾意願訴求,以問題為導向,想出的辦法要結合嘎查村具體情況擴展政策法規、經濟發展、鄉風文明、技能培訓等內容,激發貧困群眾的內生動力,著力提高群眾綜合素質。
義和碑村貧困戶通過議貧會交流經驗
4. “行”,對討論的結果和解決問題的方法跟進執行。對討論議題產生的建議進行詳細梳理,對接嘎查村議事機制、對接上級黨委要求、對接扶持政策、對接行業部門、對接社會力量,明確執行人及時跟進解決,並在下次“議貧會”通報本次會議議題執行情況,用行動體現實效、兌現承諾。
5. “評”,將“議貧會”執行情況及落實成效納入村級組織整體考評體系。制定下發了《嘎查村脫貧攻堅“百姓議貧會”工作制度》等制度和規則,對幫扶幹部明確提出“五個不準、三個無論”要求。“五個不準”即:不準無故推遲或不召開議貧會、不準中途打斷群眾提出的尖銳問題和意見、不準頂撞群眾的指責和抱怨、不準推託群眾提出的疑難問題、不準以其他會議取代“議貧會”;“三個無論”即:無論什麼事群眾都可以說,無論話多難聽幹部都要聽,無論問題多難解決都要認真研究解決答覆的公開承諾。通過考評體系,查找不足、彌補短板,持續改進完善“議貧會”機制,切實保證“議貧會”群眾工作機制落地見效。
四、成 效
1. “議貧會”使扶貧各個主體之間的溝通更高效、參與更順暢。該制度有效改善了扶貧領域工作作風,提升了幫扶幹部的服務群眾意識。同時,有效解決了幫扶力量無處著力的問題,提高了幫扶幹部服務群眾能力,凝聚了脫貧攻堅工作合力,使扶貧各個主體之間的溝通更方便快捷,工作更直接順暢。截至目前,扎魯特旗“議貧會”已召開2290場次(其中貧困村召開1291場次,解決貧困戶實際困難997件)。
2. “議貧會”制度使扶貧工作中的貧困人口參與感更強。拉家常似的談話、心貼心的交流讓農牧民和貧困群眾們倍感溫暖。農牧民和貧困戶有不瞭解的政策、不懂的技術、不明白的資金和項目運行問題、自身發展的意願等都可以公開討論、公平解決、公正對待,既讓群眾拓寬發展思路,又能有效改善幹群關係,用百姓的話說“很接地氣”,有效解決了貧困戶獲得感少、主動性差的問題,群眾參與性較高,同時提高了群眾認可度。
義和碑村貧困戶在蘑菇大棚中工作
義和碑村的蘑菇大棚獲豐收
五、經 驗 與 啟 示
1. 扶貧工作中需要這種機制靈活、能解決實際問題的協商方式。“議貧會”具有群眾性,討論的都是農牧民和貧困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切身利益問題。但是這種會議制度又不同於其他會議的繁瑣和刻板,“議貧會”表現出時效性和靈活性,對時間地點都沒有嚴格要求,貧困戶或者一般農戶隨時發現自身在生產生活中有什麼難題、有什麼想法、有什麼困難、有什麼意願,隨時隨地都可以召開“議貧會”,為群眾解決其困難。因此,這種模式值得各地複製推廣學習。
2. 對於貧困戶幫扶過程中出現的個別問題個別解決,應有針對性的召開會議,克服大型會議的形式主義。在完善會議制度方面,應把握好召開會議的靈活性、及時性,對於貧困群眾迫切需要解決的實際困難,可隨時召開會議,並且無需將所有貧困戶都集中召集,從簡單入手,從個體入手,做到真實解決貧困戶之所需。
注:本文摘選自“南南合作減貧案例庫”,本案例由中共扎魯特旗委員會,扎魯特旗人民政府提交,入選“首屆全球減貧案例徵集活動獲獎案例”。(http://south.iprcc.org/#/casestudies/caseDetailsid=377&fid=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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