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毓明”和“包麗”事件背後的深層次原因之探究

“鮑毓明”和“包麗”事件背後的深層次原因之探究

鮑毓明,何許人也?網絡公開資料顯示,其1972年生人,時年48歲,雙碩士學位(天津大學和美國橋港大學),且具有中國律師資格與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出庭律師資格,曾獲全國十佳總法律顧問。曾任美國思科和美國新聞集團等跨國企業資深法律顧問,中興通訊獨立非執行董事、傑瑞股份及其附屬公司(合稱“傑瑞集團”)副總裁兼首席法務官……

單看其簡歷,這是多麼的光鮮亮麗,典型的通過知識改變命運的高級求知者的典範,新時代的成功人士代表,人生的大贏家!但很遺憾就是這樣一個被“成功光環”加身的人,卻是“高管性侵養女”事件的主角(具體事件大家網絡搜索),成了人人慾誅之而後快的“禽獸”……

以上就是“鮑男”其人其事,下面我們再來看“包女”。

“鮑毓明”和“包麗”事件背後的深層次原因之探究

包麗(化名),女,生年不詳,於前日(4月11)日去世。其生前是北京大學法學院大三學生,自2017年9月起任北京大學學生會文藝部部長,是北大學生會第35屆執委會主席團候選人。

觀其生平,我們不難發現,其女也是一位高知分子,頂級象牙塔內的寵兒!如果沒有她的為情所傷的自殺事件,其人生是可以預見的,也必將是“光鮮亮麗”的。但偏偏就是這樣一個,本該擁有美好前途,正值花兒一般年齡的女孩,其用自殺草草結束了自己年輕的生命……

回顧包麗事件,“牟林翰”是一個不得不提的名字。其和包麗為戀人關係,而包麗自殺,亦跟其有密不可分的關係。據網絡資料分析,包麗自殺是因“情傷”,男主牟林翰有嚴重的“處女”情節,因嫌“包女”非處女,故而在兩人的交往中,各種“變相”(含變態)精神折磨,最後導致“包女”自殺(具體細節網絡搜索)!

“鮑毓明”和“包麗”事件背後的深層次原因之探究

同樣,此事件男主“牟林翰”亦是社會精英群體的一位。據網絡資料顯示,其為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2015級本科生,曾任北京大學學生會第三十四屆執委會副主席。觀其履歷,再看其所為,不得不讓人感慨唏噓……

以上即為最近躍上熱搜榜的兩事件,其簡單的脈絡回顧。通過舊事重提,有一個現象或者說特徵,不得不為我們所重視。即,此二事件的主角幾乎(除了“鮑”事件的受害者“小蘭”外)都是高級知識分子,是人們眼中的“社會精英”一族!

按理說,作為“社會精英”,他們本應是一群遵紀守法,有良知有道德,行走在陽光下的文明引領者!諸如上述事件,本就不該發生在他們身上。但很可惜,現實就是如此的殘酷,或者說匪夷所思,就是這幾位,他們用自己的行為,粗暴的破滅了人們關於美好的期待!

於是,在事件曝光後,人們無法淡定了,群情激奮,各種聲音沸盈於網路!有質疑,有批判,有討伐,有同情等等不一而足……

但時間不能倒流,一切都已成為既定事實,冷靜下來之後,我們要做的是面對,是正視,是分析其行為背後,深層次“動因”的反思,從而引以為戒,避免讓此類悲劇重演,而非僅僅是憤一時之慨的發洩!

那麼,什麼才是此二事件的深層次“動因”呢?在分析之前讓我們援引,央視《道德觀察》欄目中某嘉賓,曾說過的這樣一段話:……這一切的背後是良心的泯滅,還是道德的淪喪,還是人性的扭曲……雖然後來這段話,被網絡和影視作品賦予了戲謔的成分,但我覺得還原其本來面目用在此處,在恰當不過了!

縱觀二事件,拋開現象後直擊本質,無外乎,就是關於良心、道德、人性錯綜複雜的演繹麼!

“鮑毓明”和“包麗”事件背後的深層次原因之探究

溯源人類社會的發展史,“文明”的演化進步,才是我們超脫於其他生物,成為“萬靈之長”的源動力。人類文明,涵蓋人類認知的方方面面,無物能逃其外!如果我們把文明比做一個生命體,那麼一切有形的實物可看做其“體”,而愛、良心、道德、人性等無形之物,我們可以看做其“魂”(精神),只有這樣,它才是完整鮮活的生命!而人類作為在“它”統治下的物種,我們想要良性的可持續的發展,就得按其“制定(實指由演化而形成)的規則行事”。

“鮑毓明”和“包麗”事件背後的深層次原因之探究

眾所周知,所有的規則,它都有一個共性,即有自己的上下“限”(邊界所在),在其範圍內才是我們的活動主場。而邊界之外,或者說打破文明的壁壘後,則是無序混亂的深淵和毀滅所在!所以“文明”,它是一個做為集保護和約束,以指引人類良性發展,而存在的框架!

清楚了上述道理,我們就有了明確的行事標準,只要我們按“其”制定的規則,則一切都會朝著有序的,健康美好的一面發展。反之亦然!因此所有和“其”相背的行為,都是不可取的!這也是我們生活在當下社會框架下,應該遵循的基本原則!

按說,如此本質的“普世”法則,“它”應是我們從啟蒙時,就該被教會的常識!但很遺憾,今天的人類,在高速發展的社會進程中,有太多人因其個人的自私,丟失了對文明規則的敬畏,而忘記了自身存在發展的根本,從而走向了置他人和自己的毀滅深淵!

不難看出,這是隻重其“體”(此處指文明),而不重其“魂”(文明的精神)的發展!試想,作為個體的人類,如果靈魂(精神)消亡了,那我們還能是活著麼?顯而易見,此種情況,排除一般的死亡認定外,單機體存活,不就是植物人麼!之於人如此,同理文明也一樣。

可見,作為人類文明之魂的,愛、良心、道德、人性等的健康和諧發展,是多麼的重要!忽略它的存在發展,我們與行屍走肉何異?

“鮑毓明”和“包麗”事件背後的深層次原因之探究

深刻理解上述邏輯後,讓我們再回過頭來分析“鮑”、“包”事件。

在 “鮑毓明”事件中,“鮑”就丟失了對文明規則的“敬畏”之心,打破了文明壁壘的上限,才做出了傷害“小蘭”之事。而正如那句話所說:雪崩下來沒有一片雪花是無辜的。“小蘭”在此事件中也有責任,她丟失了對文明規則的堅守,忘記了愛自己或者叫保護自己的本能,從而讓文明壁壘的下限被打破,進而才有了悲劇的發生。當然,在此事件中,若要究其因果關聯事件,“小蘭”之母,也難逃其咎。首先,她沒有教會女兒,對文明規則的理解,也就是最基本的生存法則認知,而導致孩子沒有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能力;其次,她本身在把女兒“送人”,讓外人撫養上這件事上,也讓人難以理解,其對悲劇的發生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之於“包麗”事件,這是一起典型的打破了文明規則下限(此處指丟失和畸形的愛)的事件。女主對其男友是畸形的愛,在此過程中完全丟失了自己,並且忽略了愛她的人(此處之除戀人外的親友)的感受,變成了卑微的只對一個人單向輸出;而事件男主“牟林翰”,亦是一個擁有畸形之愛的人,為了一個病態的“處女”情節,完全不顧女友的感受,只知自私的滿足自己的慾望,進而從精神上摧毀了女友,使其選擇了輕生……

“鮑毓明”和“包麗”事件背後的深層次原因之探究

通過分析,我們不難看出,此兩起事件,釀成它們的根本原因,是當事人各自打破了,人類文明的上、下限,丟失了愛人和自愛,以及失去了對文明規則的敬畏心,而引發的悲劇!

由此可見,學會愛,懂的敬畏,才是我們自身,和我們所處社會和諧發展的根本所在;才是杜絕以上事件的根本因素!而教育,在此過程中,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教人以“術”的同時,“道”(此處指規則道德)也不可偏廢!不然,就是生造了一群,超級反動危害性極大的偽高知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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