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一敬老院院长被处分:为解决贫困户住院费办虚假手续

4月13日,陕西省纪委监委官网发布了安康市纪委监委通报的4起扶贫领域弄虚作假典型问题。

  其中提到,2016年至2017年,旬阳县石门镇敬老院院长黄朝旺为解决贫困户汪某某、熊某某住院费问题,先后以镇敬老院刘某某、周某某等集中供养五保户名义办理虚假住院手续,累计解决住院费3.3万余元。黄朝旺还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此前两次受处分。2020年3月,黄朝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核查中已被免职)。时任县民政局五保供养管理中心主任罗昌富、石门镇民政工作站站长袁建存审核把关不严,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此前2018年3月12日,陕西省纪委监委官网援引旬阳县纪委监委消息,发布了旬阳县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其中提到,石门镇敬老院院长黄朝旺因虚开发票核销香烟款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4年1月至11月,黄朝旺多次以接待为由购买香烟,随后虚开购买饲料票据充其购烟款入账核销。2017年12月,黄朝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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