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真,你以为房产证上有你名字房子就是你的?

常常看一些女人,在结婚初期,要挟男方买房。 不买房,就不领证。不加名,就不生娃。唉,对于这种行为,我只想说: low,段位低,缺心眼儿,没见识。 男方只要稍微动一下手脚,房子买了,你名字加上了,但这房子依然跟你半点关系都没有。


新婚姻法


我一个朋友,就曾经中过这样的招儿。

几年前,她结婚。 结婚后不久,有一天晚上,男人回到家,满脸欣喜地对她说: “宝贝,我要送你一个大大的惊喜。”

然后,他掏出一份购房合同。 合同显示,他今天下午,在广州某个新楼盘,买下了一所几百万的房子。

可是,只写了他一个人的名字。 妻子顿时有些失望。 怎么没有写我的名字呢?” 丈夫安慰她 :“你是懂婚姻法的,只要是婚后买的,写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两个人的共同财产。” 确实,婚姻法是有这样的规定。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于是,妻子放了心。 几年后,两人纷争不断。 不仅天天互相指责、蔑视,而且发生了出轨、暴力等恶性事件。 他们开始争财产,闹离婚。

上了法庭,她懵了。 她到这时候才知道 ,丈夫婚后买的房子,竟跟她半点关系都没有。 原来, 老公在购房的时候,用的不是自己的账户,而是父亲的账户。 也就是说,当他拿出父亲的银行转账凭证,法院认定: 该房产由男方父亲出资,赠予男方,属于个人房产,与妻子无关。

《新婚姻法》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就这样,她在离婚时几近于净身出户。

勿贪图富贵


你可能要说:“如果买房,不论怎么样,写我的名字,就不会有这个风险了。”

真是天真!


广州有一个女生,大学毕业,找不到合适的工作,累的怕压力,不累的嫌钱少,然后一直专业相亲。 她以为,只要嫁了一个富二代,或者暴发户,人生就圆满了。

后来,她真的遇见了一个。 长得不算好,但家里有钱,自己也开了一个小公司。而她长得美,个子高,两人一来二去就“爱”上了,打算结婚。 临近结婚时,女生开始想,我什么也没有,太没安全感了。 于是,她曲里八拐地,向男方提出,要买一所广州中心城区的房子,房子加上她的名字。 这事儿,应该是很多女生在干的事。 面对这种要求,许多段位低的男人都会生硬地拒绝。“你什么都没做,我出钱买的房,加你的名字,凭什么呀?” 然后两人闹掰,姑娘以泪洗脸,到各个社交平台去骂渣男。

但是,这个案例中的男主角,却二话不说,答应了。

“老婆,你即使不提,我也会为你买一所房子的。我那么爱你,一定会尽我所能对你好。”

女生喜出望外,幸福得天旋地转。


后来,他们领了证,开始看房子。

不久,两人在天河区看中了一套房子,总价500多万。 男人问:“老婆,你看中了么?” 女人含笑点头:“我觉得这个很好,环境也不错,交通又方便,旁边还有……” 男人抱着她,深情款款地看着她的眼睛: “亲爱的宝贝,谢谢你愿意嫁给我,做妻子和母亲,都是很辛苦的,我懂,真的谢谢你愿意来到我身边。

所以这房子,就写你一个人的名字吧。” 可怜的傻姑娘,当场泪如雨下。 老公又说: “这套房子呢,算是我们的新房。 所以,我爸妈会帮我们付这个钱。 但你一直这么坚强独立,为了怕你觉得自己是卖给我的,这样吧,你父母也出一点,就出2万,或者1万也成,反正就是意思一下,剩下的490多万我们来出,你看如何? 我爸妈不是不想多花这一两万,而是想让你更心安一些。” 女生一听,再度感动得七荦八素。

是啊,怎能不感动? 出1万,那就等于啥也没出。 而老公为自己想得这么周全,不仅给予物质上的满足,而且在精神上也如此体贴,天底下,哪里有这样的好男人?! 她含着眼泪,点头答应了。 付款当天,双方父母都来了。 婆婆付了499万,女生父母付了1万。 房子写的是女生一个人的名字。 女生一家老小,兴奋得不得了。

女生在朋友圈连秀了一个月恩爱,女生父母见人就感叹自己的女婿有多好。

两三年之后,两人因为林林总总的矛盾,导致关系破裂。 日子成了漫长的煎熬。 终于,两人开始闹离婚。 这时,女方自然向法院主张这套房子全部归她所有。 毕竟,房产证上,只有她一个人的名字。 但她没想到的是,法院用冰冷的判决,告诉了她五个字:想得美,没门儿。

原因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此期间,男方向法院提交了:

1、结婚证。证明结婚时间;

2、购房合同。证明买房时间及房屋总价;

3、父母银行转账凭证。证明男方父母的付款情况,进而推出所占比例。

法官开始搜双方出资。

一搜,发现确如男人所言:女方父母出了1万,男方父母出了499万。

于是判决:

虽然房产证只有女方一个人的姓名,但根据实际出资情况认定,该房产499/500的份额属于男方,1/500的份额属于女方。

判决生效。 也就是说,离婚的话,女生只能得到1-2万元。 其他财产,按男方这么个设计法,可想而知,她也得不到太多。没弄个一身债让她背,已经算仁慈了。 可怜的傻姑娘,一心嫁土豪,变贵妇,到头来,不过一场空欢喜。

怪谁呢? 自己不懂法,被人玩得团团转,还欢天喜地地以为遇见了绝世暖男。


最佳建议


看到这里,你大概会问,那,如果要买房子,应该怎么办呢?

你记住这四条:

1,婚后购买。

婚姻存续期间购置的房产,默认是夫妻共同财产。

2,写两个人的名字。

不要贪便宜,只写自己一个人。 也不要太天真,全部写他一个人。否则如果男方有心,极容易发生案例2中的情况。

3,不要从任何他人的账户中转购房款,尤其不要让双方父母掺和进来。

房产如果有争议,除了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法官还会看出资情况。 如果出资者不是你,或者不是他,而是其他人。

那么,事情又会复杂起来了。 这会涉及到赠予、共同出资等情况,很可能一不小心,房子就跟你没关系了。

4,共同出资。

许多女孩又贪婪,又天真。 总以为男方买了房,买了车,是对自己的爱。 其实,他自己出资,极有可能让你得不到房子和车子的一分一毫。 最好的方式,是你赚了80万,男方赚了100万。 你出一半,男方出一半。 然后一起去交首付。 首付款,从各自账户中转出。房产证写两个人的名字。平时的贷款,也共同承担。 这样的房子,才算是你们共同的资产。


综上所述,买房要谨慎,法律要多读。否则,很可能被坑而不自知。

你也许想说,婚姻法太无情。

其实,新婚姻法之所以这样规定,无非是希望每一个人,都记得这条金科玉律:你要自己负责自己的安稳,也要自己负责自己的生活。而他人,都是靠不住的。


最后说一句,几乎所有的被骗,都源于两点:愚蠢,贪婪。想要规避也简单。以多读书、长见识为手段,驱除愚蠢;以自我责任、不依赖他人为方式,驱除贪婪。


做到了这两点,想要坑你,怕是不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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