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出台政协提案督办工作方案

乐山市出台政协提案督办工作方案

乐山日报讯(宋德福)4月21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政协乐山市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2020年度政协提案办理督办工作方案》《2020年乐山市重点提案办理协商方案》的通知。此举标志着过去由政协开展的提案督办工作,上升到市委、市政府、市政协“三方联动”层面,旨在实现提案办理督办全覆盖,推动提案办理真正落实。

文件明确,提案办理督办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政协乐山市委员会办公室的名义进行规范,并将提案督办内容进行扩展,分为重点办理协商、领衔督办、重要督办、专题督办、一般督办五种督办方式,从而达到提案办理督办全覆盖。

重点办理协商,由市政府、市政协领衔督办领导,提案者、承办单位、督办单位、有关专家学者、市民代表等通过开展督办调研,召开办理协商会进行督办。领衔督办,由市政协领导领衔,对事关工作大局、社会高度关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提案的办理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通过现场走访、座谈调研,召开领衔督办提案办理协商会,促进提案办理落实。重要督办,由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市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根据工作安排,结合自身实际,从今年立案交办的提案中,选择一部分代表性强、内容详实、建议可行的提案,作为重要提案进行督办。专题督办,由提案委员会根据提案办理进展情况,尤其是在提案办理攻坚期,组织提案委员会委员,会同市委目标绩效办、市政府办,对提案承办件数较多、办理任务较重的承办单位就办理工作情况进行走访调研,以及提案办理难度大、提案者不满意的提案开展专题督办。一般督办,由提案委员,自觉担负起提案办理落实的责任,把提案办理落实当成自己的事,主动关注,积极参与,加强与承办单位的联系沟通,围绕提案办理,认真开展督查督办,促成所提提案得到切实有效办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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