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數據時代下的“罪與罰”

小夥伴們,即將過去的週末大家都過得怎麼樣啊~夏天將將過去,深秋就悄悄到了,供暖之前的北京體感溫度跟冰窖相差無幾,早上睜眼時候用眼球感知的溫度告訴你起床是有多麼痛苦。好在!週末到了,窩在溫暖小被被裡刷一整天劇不用出門的美好的假期終於降臨人間了!!(請感受小法從身到心的愉悅!!!)

配合著搖擺的節奏,今天小法給大家介紹一部我愛到不行的美劇——《基本演繹法》,江湖人稱“美版福爾摩斯”,人生最幸福的時候莫過於大半夜蒙著被子看推理劇,既鍛鍊膽量,又鍛鍊被膽量嚇到的膀胱。

話不多說,先放上鎮樓CP,“小別扭”福爾摩斯+超A的女版華生。

大數據時代下的“罪與罰”

故事從2013年開始講起,曾經是一名外科手術醫生的華生因為多年前的一次手術失誤從此改行做了居家戒毒陪護員,故事開篇她被一位富豪僱來做他的兒子——一個剛從戒毒所出來的偵探——夏洛克·福爾摩斯的陪護,從此在紐約市褐石屋,他們組成了生活+工作的最密不可分的搭檔關係。先說好,本劇不涉及酸臭的戀愛,想看福爾摩斯與華生的情感火花,請移步英劇《神探夏洛克》。

大數據時代下的“罪與罰”

(忍不住放一張Holmes第六季最後深情表白花生的截圖,戳淚,讓我第一次知道原來男女之間還有超越愛情、友情之上密不可分的愛。)

今天想借這部劇跟大家探討的是有可能發生在你我身上的故事。本劇劇情設定在現代社會,所以你在生活中所能接觸的一切高級智能工具,劇中都有展示,並且黑科技只多不少。因此劇情中經常會設計高科技高智商反人類的犯罪,讓人大呼過癮。今天想隆重給大家介紹的一個劇情,是最終季裡的一條輔線,雖然我個人認為這條故事線開頭開的太大,導致最終編劇沒辦法收尾,故事最後結的太過潦草,但是這並不影響這個故事本身對我們當下社會的啟發。

放一張反派大boss奧丁的鎮樓圖:

大數據時代下的“罪與罰”

是不是看起來就有一種“一箭在手、天下我有”的捨我其誰的霸氣,作為本劇中除福爾摩斯前女友——難纏的莫里亞蒂(是的,小說裡福爾摩斯最大的敵人在劇裡變成自己最愛的女人,這是什麼相愛相殺的神仙眷侶)以外,私以為奧丁篇的案子算是最棘手的難關了。

介紹一下,奧丁,美國排名第八富豪,某互聯網巨頭創始人。奧丁到底壕到什麼程度呢?咱也說不好,反正我看了一圈大致感覺就是一個ODKER=亞馬遜+Google+微軟這種級別吧。如果有一天馬雲爸爸終於吞併了騰訊和百度,再加上頭條、京東、拼多多等一眾中國頭部互聯網公司,大概勉強就可以跟奧丁過上一手了。

大數據時代下的“罪與罰”

這個案子起源於一起過失傷人案,福爾摩斯和華生兼職警察顧問的NYPD(紐約市警察局)第十一分隊隊長在一次執行任務中被誤傷成重傷,福爾摩斯和華生在追查兇手的時候,發現開槍的是一名退伍軍人,而他真正的目標是一個無所事事的街頭混混——提姆·布萊索。雖然最後兇手被抓到,但是他的殺人動機非常可疑,這名退伍軍人是一個有口皆碑的老實人,雖然曾經跟這個混混有過節,但是無論如何不像是能為一點小事就激情殺人的“殺人狂”。經過進一步調查發現,提姆被害之前曾經在網上購買了炸彈,並且曾透露過自己準備要去炸一個人口有200多人的小島,具有反社會人格。那麼,這名退伍軍人會不會是為了阻止他去炸島而提前做了阻止,那麼他又是從何得知這個消息的,背後會不會有幕後指使者?

大數據時代下的“罪與罰”

隨著追查的向前推進,大boss奧丁終於浮出水面,原來奧丁一直在進行一個龐大的殺人計劃。他可以蒐集所有登錄他的網站的人的使用記錄,通過每個人的所有數據來為這個人做用戶畫像,掌握關於這個人的全部信息——包括人格信息。一旦發現有人想要製造恐怖事端,就將消息提前透露給他的殺手——這些所謂“殺手”都是曾經在恐怖事件中死裡逃生的人,他們對反社會的人有一種痛惡感,因此願意去為奧丁賣命。奧丁通過這樣的手段,代替司法工具對這些有反社會傾向的人做了事實上的裁判——俗稱“替天行道”。

大數據時代下的“罪與罰”

奧丁的邏輯很嚴密:如果他不提前介入,那麼這些潛在的殺人狂可能就會造成更大的社會災難,而他的行為只是以犧牲一個殺人狂的代價換來人類社會的額更大和平,聽起來好像有點邊沁的功利主義的味道對不對——一群人的生命價值大於一個人的生命價值,好人的生命價值大於壞人的生命價值,這種生命可以量化的思想是否正確暫且不論。

但是這個邏輯的漏洞在於,第一,從網絡上得到的用戶畫像顯示這個人是個殺人狂,然而這個人到底會不會犯下罪行實際上是誰都不會知道的,因為在他要作案之前奧丁就將這個人徹底消滅了,所以奧丁很有可能會錯殺好人;第二,任何事做多了都會有剎不住車的慣性,也許最開始奧丁殺的是真的離犯罪只有一步之遙的殺人狂魔,十個八個以後他從做這種事中可能就會有了快感,開始對沒那麼窮兇極惡的人下手,久而久之,他會不會產生一種傾向——隨意剝奪人的生命,不論善惡?第三點,現代社會為什麼不允許“私設公堂”,而需要國家來行使審判權?因為國家相對於人民,他擁有國家機器,國家機器從何而來,是我們每個人民相信政府會公平、正義行使權力,因此把我們每個人手中的權利的一部分交給了國家(這涉及到社會契約論的內容),由國家代替人民去行使這部分權利——包括審判權,尤其是剝奪人生命的權利,因此國家正常執行死刑不是犯法,但是某個個人隨便殺人便是極大的犯罪。

故事的最後當然是爛尾了,福爾摩斯和奧丁交手幾個來回也沒把他搞定,反而自己親爹也被折騰死了,這麼窮兇極惡的boss怎麼能把他拿下呢,故事綿延了十幾集以後終於編不下去了,隨便找了個藉口就讓大boss領盒飯了。(故事不合格,編劇出來捱打!)

我還記得幾個月前看視頻的時候後背發涼的感覺。雖然只是個假想的劇情,但是思來想去這個故事的根基是完全可能在現實中實現的,回想一下我們每個人每天在網絡上花費的時間,大數據可以毫不費力地分析出我們的家住在哪裡,家裡幾口人,成長環境如何,教育背景,工作單位,同事,朋友,最愛吃的菜,最關注的熱點新聞……只要網絡想知道的關於我們的,他不費吹灰之力就可以得到,甚至他可以比我們更瞭解我們自己,人工智能的技術不僅可以僅僅做技術分析,它甚至可以結合你在網絡上的每個足跡為你精準畫像,甚至你無意識的想法也可以在畫像中精準體現,如果真的有一天有一個超級變態想利用網絡製造犯罪簡直是輕而易舉。

我們呼籲在互聯網時代要保護個人信息,我們甚至將個人信息權作為自然人的一項基本民法權利寫入民法典中。但是僅僅保護用戶個人信息,在預防詐騙和預防信息洩露這些基本問題上做努力是遠遠不夠的。除此之外的個人信息保護,包括性格信息、心理信息等更深層次的隱秘信息如何進行有效保護,這是我們未來要考慮的問題。當然了,我目前也沒什麼結論,這樣想想讓奧丁不明不白的掛了可能也是這個劇唯一能做到的結局吧,否則還能阻止全民上網不成?只要你登上網絡就會留下標記上你的獨一無二的“記號”,屬於你的個人味道就被網絡所記下,你無處遁形。

現階段我們能做的,可能就是祈禱奧丁這樣的高腦boss堅決不要出現吧。最後再放出一張我愛的福華CP,祝大家都有滿滿的元氣迎接新的一週啊,ヾ( ̄▽ ̄)Bye~Bye~

大數據時代下的“罪與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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