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议政会:一场基层民主实践的勇敢探索

居民议政会:一场基层民主实践的勇敢探索

“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中广泛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推进基层直接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在基层民主实践中,我们同党和国家‘想到一处、走在一起’。”


“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10月31日,首次用一次党的中央全会专门研究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问题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在北京胜利闭幕,对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作出系列安排部署。

与此同时,在遵义市三个街道开展了近一年试点的居民议政会探索,正在逐步走向成熟,从“社区路灯安装”到“学校周围公路安装减速带和防护栏”,许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通过居民议政会制度,得到有效解决。

“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中广泛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推进基层直接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在基层民主实践中,我们同党和国家‘想到一处、走在一起’。”遵义市新蒲新区礼仪街道居民代表屈士雯感到无比激动。

居民议政会:一场基层民主实践的勇敢探索

2019年6月11日,遵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范元平(左二)赴新蒲新区礼仪街道观摩居民议政代表工作评议会议并察看

填补街道人大制度空白


2016年9月,省政府批准撤销新蒲镇设置新蒲街道、礼仪街道,11月,省政府批复同意撤销播州区南白镇、龙坑镇建制,设立南白、播南、桂花桥等5个街道办。

“撤镇设立街道,是城市化进程中更好地进行行政管理的常见做法。但在行政区域的变动过程中,原有的基层治理体系和制度发生相应的改变。”遵义市人大常委会新浦新区人大工委工作人员徐书波说。

根据宪法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要履行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工作的实施计划等职责。

街道不设立人民代表大会,没有本级人大代表,现有的街道人大工委作为县级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不是权力机关,不具备对本级相关工作进行监督的职能。本区域重要事项如何议定?需要一个制度平台。

2018年10月,遵义市人大常委会在新蒲新区礼仪街道、播州区桂花桥街道、汇川区洗马路街道试点开展“街道居民议政会制度”,印发《遵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街道居民议政会制度”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街道居民议政会是街道党工委领导下的民主会商议事重要形式和平台,由街道人大工委具体组织,鼓励和引导辖区居民代表积极参政议政,为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推进工作提供民意互动渠道。”遵义市人大代表联络服务中心副主任黄波告诉记者。

据介绍,街道居民议政会由本街道的居民代表、企事业单位代表和其他社会各界人士代表组成,由社区、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社团组织推荐或10人以上居民联名推荐,并经街道党工委研究考察公布,人数一般为30至40人,五年一届,与县(区)级人大代表换届同步。

“街道居民议政会主要以会议形式开展工作,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由街道人大工委提议,报街道党工委同意后召开,以听取工作通报、分组审议、会商事务为主,根据需要可以安排专题视察、工作评议等活动。”黄波说。


探索基层治理有效制度


今天,在新蒲新区第三小学和第十三小学上学和放学时分,同学们有序、安全地穿过校门前的公路,现场还有交警维持秩序,这正是居民议政会制度的民生成果。

此前,学校周边交叉往来的公路、川流不息的车辆给学生带来的潜在安全问题,是礼仪街道居民代表屈士雯心里无法落地的石头。长期找不到解决办法的屈士雯,在2019年初礼仪街道第一届居民议政会会议前看到希望,她把家长、学生、学校的意见进行收集整理形成建议,在会上被票选为8件民生实事之一。

“目前,我们中队已经在第三小学和第十三小学外围公路安装了减速带和防护栏,并在学校路口设置了护学岗……”上半年召开的礼仪街道民生实事工作推进调度会上,新蒲新区交警大队礼仪中队指导员于珂向辖区居民代表汇报了该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

通过居民议政会制度,一件件老百姓“家门口”的民生事项得以解决,增强了老百姓对党、对国家制度及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居民议政会在探索过程中,形成的一系列制度创建,为基层治理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礼仪街道制定《礼仪街道居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礼仪街道关于推行民生实事项目票选制工作的实施办法》,洗马路街道制定《街道居民议政会章程》《议政代表活动制度》《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和年度工作评议事项票决办法》,桂花桥街道出台《桂花桥街道议政代表产生和终止办法》《桂花桥街道居民议政会议事规则》等,确保居民议政会探索健康有序。

“街道居民议政会有效弥补了当前法律制度下,街道人大工作中监督、平台方面的不足,增强了基层人大工作的活力。”桂花桥街道办事处党政办主任李恩久认为。

激发基层治理活力


6月11日上午,礼仪街道2号会议室座无虚席,街道居民议政代表正在对礼仪街道城市综合服务中心和社会事务办工作进行民主评议。一位街道干部感慨地说:“和过去不一样了,工作干得好不好,还得看居民代表满不满意,群众满不满意。”

“推行居民议政会制度,街道重大项目的实施由代表事后‘督’前移到事先‘议’,广泛吸纳群众意见,形成群众议、党委定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实现由‘为民作主’到‘由民作主’的转变,让‘政府的事’成为了‘大家的事’。”礼仪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杨胜贵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居民议政会制度下进行的基层治理方式探索,正是践行这一宪法理念的具体体现。

街道居民议政会的性质定位,是街道党工委领导下的民主会商议事重要形式和平台,由街道人大工委具体组织,鼓励和引导辖区内居民代表积极参政议政,为街道人大工委开展工作和人大代表履行职务提供民意支撑,为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推进工作提供民意互动渠道。

可以看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街道居民议政会探索的治理方式,从过去自上而下的单向管理转向多方良性互动,有利于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居民议政的过程,就是政府听取民声、汇集民意、吸纳民智、接受监督的过程,落实了群众对街道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彰显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设计和共建共治共享的发展理念。”遵义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服务中心副主任黄波告诉记者。




编校:吕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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