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芳譜》之群(一)看著劍走出巷口,群知道,再晚他都要回家

《群芳譜》之群(一) 她望著他疾步走出巷口的背影,突然發現,無論多晚他必須回家

劍是個高幹子弟,在部隊大院長大,是第一批放棄正式職業下海開公司的人,他的公司其實只有他自己一個個人,當時的叫法是“皮包公司”,他公司做的業務是倒賣批文,這個生意確實他一個人幹也可以了。去一下北京,拿到電視機,冰箱,自行車或什麼物質的批文,回杭州一賣,錢就到手了,確實也不需要別人,而且知道的人多也不好。劍的太太是跟劍一起在部隊大院長大的,雙方父母是戰友,指腹為婚,到了婚嫁的年齡,順利成章的結婚了,按劍的說法是戀愛的滋味是怎麼樣的,不知道。

劍閒得很,但是錢不少,那時杭州能玩的地方玩遍,而且都認識他。群高中畢業被招進杭州黃龍飯店,那個時候能去涉外酒店的女孩子,不是美女就是才女,群符合第一條。準確的說群不是美,是俏。皮膚白,圓眼,小梨渦,鬢髮用鐵筷子燙成一縷小卷,非常嬌俏,有點像張曼玉,又有點像陳淑蘭

《群芳譜》之群(一)看著劍走出巷口,群知道,再晚他都要回家

。劍第一眼看見群,就心跳若狂,居然臉紅了,這個行走江湖的高幹子弟加公司老總情不自已,一頭紮了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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