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理“散亂汙”企業 為我市綠水青山保駕護航

高汙染、高耗能、高投入、低產出、無手續違法經營通常是反映“散亂汙”企業的真實寫照,這些違法企業往往不計生態成本,盲目過度追求個人利益,給區域環境帶來嚴重破壞。“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隨著環保意識的不斷提升,人們越來越清晰認識到,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決不能以犧牲環境和資源為代價。

近日,駐馬店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認真貫徹落實省攻堅辦關於《“三散”汙染專項治理工作方案》(豫環攻堅辦〔2019〕102號)、《河南省“散亂汙”企業汙染專項整治實施方案》(豫環攻堅辦〔2019〕103號)和《河南省汙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集中開展“散亂汙”企業整治取締工作的通知》(豫環攻堅辦〔2019〕44號)精神,進一步加大對全市“散亂汙”企業清理整治力度,全面鞏固2019年度“三散”汙染專項治理和“散亂汙”企業專項執法檢查成果。市支隊執法人員根據市攻堅辦要求,按照市支隊整體工作計劃部署,依次對全市各縣區“散亂汙”治理工作進行全面核查。執法人員對照前期治理清單和臺帳逐一進行現場核實,對依法列入關閉取締類企業嚴格按照“兩斷三清理”(斷水、斷電、清除原料、清除產品、清除設備)標準,對依法列入搬遷整合類的企業,檢查其搬遷整合和升級改造方案以及限期完成搬遷整合工作的進展情況;對依法列入提標改造類企業,對照清潔生產改造要求核實其是否治理整改和完善手續,是否經縣級以上政府認定;對逾期未完成整治的,依法予以關閉取締。

此次專項整治中,市支隊堅持問題導向原則,對“散亂汙”企業環境違法行為“零容忍”,按照“三個一批”(改造一批、入園一批、淘汰一批)動態清零的工作思路,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保持對“散亂汙”企業執法的高壓態勢,持續提升全市大氣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推動我市產業結構優化、空氣環境質量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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