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壁:小販打架惹糾紛 耐心溝通再言和

4月8日,淇濱區法院執行幹警通過耐心溝通,成功化解一起健康權糾紛案件,被執行人郭某主動將相應義務履行完畢,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

張某、郭某二人均為賣食品的攤販,同在一處經營。2018年12月一天中午,二人因糾紛發生打架,雙方均受傷住院治療。2019年8月,公安機關分別對二人作出了拘留、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後二人因賠償問題協商未果,相互將對方訴至法院。法院經審理後,結合公安機關認定的案件事實及處理結果,酌定張某承擔30%過錯責任,郭某承擔70%過錯責任。判決郭某賠償張某各項損失0.67萬元,張某賠償郭某各項損失0.2萬元。判決生效後,郭某未履行賠償義務,張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進入執行程序後,由於疫情原因,執行幹警向被執行人郭某郵寄送達了執行通知書。郭某在收到通知後,主動聯繫執行幹警,表示張某應向其支付的0.2萬元賠償款還未履行,自己也要向法院申請執行。為節約司法資源和當事人的訴訟成本,結合案件實際情況,執行幹警決定組織雙方通過協商解決該案。

4月8日,經過執行幹警多方溝通勸說,張某與郭某達成一致,雙方所承擔的賠償款相互進行抵償後,郭某再向張某支付0.4萬元賠償款,其餘部分張某予以放棄。郭某當場將0.4萬元賠償款向張某履行完畢,二人握手言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