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法院:建立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机制

人民法院建立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机制,进一步推进司法民主和司法透明,加强对执行程序的监督制约,推动执行工作深入开展。

蒙城法院:建立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机制

  蒙城法院将在执行实施类案件合议、执行异议案件审查工作中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合议庭组成方式为一名员额法官加两名人民陪审员或两名员额法官加一名人民陪审员。同时,适时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和解、见证执行行动、化解执行信访等工作。

  据了解,这是蒙城县人民法院根据安徽省高院《关于开展“江淮风暴”执行长效机制推进年活动的意见》“关于创新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机制”的要求作出的有益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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