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毒婦人心”,怎麼忍心殘害親生骨肉,就為了所謂的“自由”

十七八歲女孩和男孩談戀愛了,男孩的媽媽不同意,只是因為女孩是單親家庭,可是愛情的力量太大了,女孩乖而老實贏得公婆的認可。

十九歲女孩生了一個小女孩,婆婆幫忙照料,由於女孩懷孕期間吃了太多冰凍水果,小孩常常哭鬧,四處治療也還是很磨人,最終還是吃了一箇中醫的藥,有所好轉,婆婆告訴兒媳帶環,兒媳只是答應,卻遲遲不去,最終在孩子四歲時又懷孕了,婆婆完全自己帶孫女,她則是不吃生冷的食物,她嫌棄女兒鬧人,不聞不問,待到兒子出生,她更是喜歡兒子了,因為兒子很少哭鬧,待到兒子半歲多,公婆去山東打工,她和男朋友在家,任由四歲多的女兒在院子裡玩耍,她抱著兒子看手機,女兒哭鬧,她就拿柳條打,半年後男孩帶著她和兩個孩子,去北京租房子住,五歲的女兒不會坐在馬桶上大小便,她也不帶孩子去外邊上廁所,孩子就拉褲子,她拿起棍子就打,她帶孩子去姨家串門,一去兩三個月,再去孃家串門,又是幾個月,五歲的女兒只在北京上了幾天學,她鬧著要離婚,埋怨婆婆把女兒慣的磨人,整天拿女兒撒氣,五歲的女兒只有三十斤,瘦得皮包骨,她不教女兒用坐便,一味地讓女兒自強自立,女兒胃腸不舒服哭鬧,她拎起棍子就打,男朋友也是罵女兒,女兒看見爸媽,非常害怕,公婆常常給她們匯錢,接濟他們,她還是一味的耍,要自由的生活,要寵溺的愛情,婆婆要他們回到農村,或者一個小城鎮,給她們買樓,讓她們好好生活,她非要在長春買樓,奈何婆婆沒有那麼多錢,她口口聲聲說讓她的兒女受到良好的教育,又不讓五歲的女兒上學,又對女兒重重的毒打,最終男孩子沒有留住她,她扔下兩個孩子去打工了,婆婆只好在家看孩子,婆婆才知道,她常常毒打孫女,孩子膽子非常小,婆婆送孫女去幼兒園,男孩子出去打工,一個女人的責任,她不顧。她要自由,要男人的寵溺,要大城市的樓房,要的太多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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