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棋方圓象河圖洛書,靜為體,動為用

圍棋,是一門學問高深的技藝。有人說圍棋對弈象戰場,講究兵法。有人說,圍棋對弈,象易經八卦,講究數理。解釋還有很多,我也就不一一說明了,正所謂“仁者見之謂之仁,智者見之謂之智”不必厚此薄彼。下面我將古書《圍棋十三經》原文分享給大家。好棋者以作參考。

圍棋方圓象河圖洛書,靜為體,動為用

棋經十三篇

第一:論局篇

夫萬物之數從一而起。局之路,三百六十有一。一者,生數之主,據其極而運四方也。三百六十,以象周天之數。分而為四,以象四時。隅各九十路,以象其日。外周七二路,以象其候。枯棋三百六十,白黑相半,以法陰陽。局之線道,謂之枰。線道之間,謂之罫。局方而靜,棋圓而動。自古及今,奕者無同局。《傳》曰:“日日新”。故宜用意深而存率精,以求其勝負之由,則至其所未至矣。

第二:得算篇

棋者,以正合其勢,以權制其敵。故計定於內而勢成於外。故未合而算勝者,得算多也。算不勝者。得算少也。故已合而不知勝負者,無算也。兵法曰:“多算勝,少算不勝,而況於無算乎?由此觀之,勝負見矣。”

第三:權輿篇

權輿者,奕棋佈置,務守綱格。先於四隅分定勢子,然後拆二斜飛,下勢子一等。立二可以拆三,立三可以拆四,與勢子相望可以拆五。近不必比,遠不必乖。此皆古人之論,後學之規,舍此改作,未之或知。詩曰:“靡不有初,鮮克有終。”

第四:舍戰篇

博弈之道,貴乎謹嚴。高者在腹,下者在邊,中者佔角,此棋家之常然。法曰:寧輸數子,不失一先。有先而後,有後而先。擊左則視右,攻後則瞻前。兩生勿斷,皆活勿連。闊不可太疏,密不可太促。與其戀子以求生,不若棄子而取勢,與其無事而強行,不若因之而自補。彼眾我寡,先謀其生。我眾彼寡,務張其勢。善勝者不爭,善陣者不戰。善戰者不敗,善敗者不亂。夫棋始以正合,終以奇勝。必也,四顧其地,牢不可破,方可出人不意,掩人不備。凡敵無事而自補者,有侵襲之意也。棄小而不救者,有圖大之心也。隨手而下者,無謀之人也。不思而應者,取敗之道也。詩云:惴惴小心,如臨於谷。

第五:虛實篇

夫奕棋,緒多則勢分,勢分則難救。投棋勿逼,逼則使彼實而我虛。虛則易攻,實則難破。臨時變通,宜勿執一。《傳》曰:見可而進,知難而退。

第六:自知篇

夫智者見於未萌,愚者暗於成事。故知己之害而圖彼之利者,勝。知可以戰不可以戰者,勝。識眾寡之用者,勝。以虞待不虞者,勝。以逸待勞者,勝。不戰而屈人者,勝。《老子》曰:自知者明。

第七:審局篇

夫奕棋佈勢,務相接連。自始至終,著著求先。臨局離爭,雌雄未決,毫釐不可以差焉。局勢已贏,專精求生。局勢已弱,銳意侵綽。沿邊而走,雖得其生者,敗。弱而不伏者,愈屈。躁而求勝者,多敗。兩勢相違,先蹙其外 。勢孤援寡,則勿走。機危陣潰,則勿下。是故棋有不走之走,不下之下。誤人者多方,成功者一路而已。能審局者多勝。《易》曰: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

第八篇:度情篇

人生而靜,其情難見;感物而動,然後可辨。推之於棋,勝敗可得而先驗。持重而廉者多得,輕易而貪者多喪。不爭而自保者多勝,務殺而不顧者多敗。因敗而思者,其勢進;戰勝而驕者,其勢退。求己弊不求人之弊者,益;攻其敵而不知敵之攻己者,損。目凝一局者,其思周;心役他事者,其慮散。行遠而正者吉,機淺而詐者兇。能畏敵者強,謂人莫己若者亡。意旁通者高,心執一者卑。語默有常,使敵難量。動靜無度,招人所惡。《詩》雲:他人之心,予時度之。

第九:斜正篇

或曰:棋以變詐為務,劫殺為名,豈非詭道耶?予曰:不然。《易》雲:師出以律,否藏兇。兵本不尚詐,謀言詭行者,乃戰國縱橫之說。棋雖小道,實與兵合。故棋之品甚繁,而奕之者不一。得品之下者,舉無思慮,動則變詐。或用手以影其勢,或發言以洩其機。得品之上者,則異於是。皆沉思而遠慮,因形而用權。神遊局內,意在子先。圖勝於無朕,滅行於未然。豈假言辭喋喋,手勢翩翩者哉?傳曰::“正而不譎”。其是之謂歟?

第十:洞微篇

凡棋有益之而損者,有損之而益者。有侵而利者,有侵而害者。有宜左投者,有宜右投者。有先著者,有後著者。有緊嶭者,有慢行者。粘子勿前,棄子思後。有始近而終遠者,有始少而終多者。欲強外先攻內,欲實東先擊西。路虛而無眼,則先覷。無害於他棋,則做劫。饒路則宜疏,受路則勿戰。擇地而侵,無礙而進。此皆棋家之幽微也,不可不知也。《易》曰:非天下之至精,其孰能與於此。

第十一:名數篇

夫奕棋者,凡下一子,皆有定名。棋之形勢、死生、存亡,因名而可見。有衝,有斡,有綽,有約,有飛,有關,有劄,有粘,有頂,有尖,有覷,有門,有打,有斷,有行,有捺,有立,有點,有聚,有饒,有夾,有拶,有嶭,有刺,有勒,有撲,有徵,有劫,有持,有殺,有松,有槃。圍棋之名,三十有二,圍棋之人,意在可週。臨局變化,遠近縱橫,吾不得而知也。用倖取勝,難逃此路。《傳》曰:必也,正名乎棋。

第十二;品格篇

夫圍棋之品有九。一曰入神,二曰坐照,三曰具體,四曰通幽,五曰用智,六曰小巧,七曰鬥力,八曰若愚,九曰守拙。九品之外不可勝計,未能入格,今不復雲。《傳》曰:生而知之者,上也;學而知之者,次也;困而學之又其次也。

第十三:雜說篇

夫棋邊不如角,角不如腹。約輕於捺,捺輕於嶭。夾有虛實,打有情偽。逢綽多約,遇拶多粘。大眼可贏小眼,斜行不如正行。兩關對直則先覷,前途有礙則勿徵。施行未成,不可先動。角盤曲四,局終乃亡。直四扳六,皆是活棋。花聚透點,多無生路。十字不可先紐,勢子在心,勿打角圖。奕不欲數,數則怠,怠則不精。奕不欲疏,疏則忘,忘則多失。勝不言,敗不語。振廉讓之風者,君子也;起忿怒之色者,小人也。高者無亢,卑者無怯。氣和而韻舒者,喜其將勝也。心動而色變者,憂其將敗也。赧沒赧於易,恥莫恥於盜,妙莫妙於用松,昏莫昏於復劫。凡棋直行三則改,方聚四則非。勝而路多,名曰贏局;敗而無路,名曰輸籌。皆籌為溢,停路為芇。打籌不得過三,淘子不限其數。劫有金井,轆轤有無休之勢,有交遞之圖。奕棋者不可不知也。凡棋有敵手,有半先,有先兩,有桃花五,有北斗七。夫棋者有無之相生,遠近之相成,強弱之相形,利害之相傾,不可不察也。是以安而不泰,存而不驕。安而泰則危,存而驕則亡。《易》曰:君子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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