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案件信息公开培训

近日,鉴于案件信息公开比例不高,公开文书不够规范等问题,黄陵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组织召开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来自该院各业务部室一线办案人员参加了会议。

黄陵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案件信息公开培训


树立理念

组织办案人员学习高检院印发关于《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网上公开工作操作规范(试行)》等文件,引导案件承办人切实转变观念,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使得“没有公开案件信息就是没有完成办案工作”的理念入脑入心。

理论讲解

该院第三检察部主任王万里传达学习《延安市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同时针对案件程序信息公开、法律文书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发布等功能的应用进行了详细讲解。强调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已生效的刑事案件起诉书、抗诉书、不起诉决定书、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都应当及时在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

答疑解惑

对该院在案件信息公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以此为切入点集中对承办人在信息公开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解答,防止日后实际操作中再出现遗漏和偏差,从根源上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

通过开展培训,该院业务部门检察人员进一步认识到了案件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更加清晰、全面地掌握了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的工作机制、要求和操作方法,彻底改善了个别承办人“不善公开、不敢公开、不愿公开”的现状,增强了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分享到:


相關文章: